乳腺炎
Mastitis · 外科(General Surgery)
ICD-10: N61.0 外科 乳房疾病
整理:OPDSTAR 團隊 最後更新:2026-04-15
ICD-10 診斷碼
乳腺炎核刪注意事項
OPDSTAR 整理 依據審查注意事項及臨床實務彙整,僅供參考
申報 N61.0(乳腺炎)時,常見注意事項:
- 乳腺炎申報 N61.0 時,病歷應詳實記錄乳房紅腫熱痛範圍、觸診是否有波動感或硬塊,以區分單純蜂窩性組織炎或合併膿瘍形成。若為膿瘍,應記錄引流處置(如 48007C 或 48008C)的必要性與執行細節,避免因治療與病情診斷不符(0004A)或未達執行必要(0218A)而核刪。
- 抗生素處方應記錄感染徵象(如發燒、局部發炎反應、白血球升高)及療程長度。若使用超過 7-10 天,應有病情持續或惡化的具體理由,並記錄治療反應,以避免非必要之連續就診(0005A)或治療不符醫療常規(0010A)。
- 對於反覆性乳腺炎,病歷應記載過去發作史、誘發因素(如哺乳狀況、乳頭破損、吸菸史)及鑑別診斷(如肉芽腫性乳腺炎、發炎性乳癌)的評估過程,包含理學檢查或影像學檢查結果,以支持診斷與後續治療的必要性,避免病歷資料過於簡略(0181A)。
乳腺炎 SOAP 病歷書寫參考
OPDSTAR 整理 範例情境,非實際病例
| S | 左側乳房紅腫熱痛三天,伴有畏寒、發燒至 38.5°C,哺乳時疼痛加劇,乳汁排出不順。 |
|---|---|
| O | 左側乳房外上象限皮膚紅腫、觸痛明顯,局部溫度升高,可觸及一約 3x4 公分壓痛性硬塊,無明顯波動感。左側腋下淋巴結無腫大。乳頭無破損或分泌物。 |
| A | 乳腺炎 (N61.0)。依據病患主訴左側乳房紅腫熱痛、發燒,以及理學檢查發現局部紅腫熱痛性硬塊,符合急性乳腺炎之臨床表現。 |
| P | 1. 口服抗生素 Dicloxacillin 500mg QID x 10 天。 2. 止痛退燒藥 Acetaminophen 500mg PRN。 3. 衛教:持續哺乳或擠乳以排空乳汁,局部溫敷,多休息。 4. 三天後回診評估治療反應,若症狀惡化或出現波動感,應提早回診。 |
乳腺炎處方參考
OPDSTAR 整理 一般臨床實務參考,最終由醫師依專業判斷
- 急性乳腺炎初期,可參考口服抗生素 Dicloxacillin 500mg,每日四次,療程約 7-10 天。若對盤尼西林過敏,可考慮 Cephalexin 500mg,每日四次。
- 若懷疑有抗藥性金黃色葡萄球菌感染風險,或對上述藥物無效,可考慮 Clindamycin 300mg,每日三次,療程約 7-14 天。
- 疼痛及發燒症狀,可參考口服 Acetaminophen 500mg,每 4-6 小時一次,或非類固醇消炎止痛藥 (NSAIDs) 如 Ibuprofen 400mg,每日三次。
常見問題
乳腺炎如何與發炎性乳癌區別?
乳腺炎通常有急性發作的紅腫熱痛,常伴隨發燒,且對抗生素治療反應良好。發炎性乳癌則常表現為乳房皮膚橘皮樣變化、紅斑、增厚,但通常無明顯疼痛或發燒,且對抗生素治療無效。若乳腺炎經標準抗生素治療 1-2 週後症狀未改善,或有非典型表現,應考慮進一步影像學檢查(如乳房超音波、乳房攝影)及切片檢查(如 29035B)以排除惡性腫瘤。
乳腺炎治療多久未改善需考慮轉介或進階檢查?
急性乳腺炎經口服抗生素治療 48-72 小時後,症狀應有初步改善。若症狀持續惡化、出現波動感、高燒不退,或治療 7-10 天後仍無明顯改善,應考慮合併膿瘍形成、抗生素選擇不當或非感染性原因。此時可參考乳房超音波檢查以評估是否有膿瘍,並考慮轉介至乳房外科進行膿瘍引流(如 48007C 或 48008C)或進一步診斷。
申報乳腺炎 (N61.0) 時,若合併膿瘍形成,可搭配哪些處置代碼?
若乳腺炎合併膿瘍形成,經診斷確認後,可參考申報膿瘍切開引流相關處置。例如,若進行單純膿瘍切開,可搭配 48007C (膿瘍切開);若需切開引流並填塞換藥,則可搭配 48008C (切開引流併填塞換藥)。後續傷口照護則可依傷口大小申報 48010C (傷口處置及換藥)、48011C (小換藥)、48012C (中換藥) 或 48013C (大換藥)。
外科健保申報完整資料
以下為外科全科共用的健保申報參考資料,包含審查注意事項全文、核刪代碼、處置代碼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