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54.16

腰椎神經根病變

Radiculopathy, lumbar region

復健科 · Physical Medicine & Rehabilitation

ICD-10 · M54.16 復健科 脊椎疼痛

ICD-10 診斷碼

代碼
M54.16
中文名稱
腰椎神經根病變
英文名稱
Radiculopathy, lumbar region
分類
脊椎疼痛

腰椎神經根病變核刪注意事項

健保署原文 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費用審查注意事項

復健科審查注意事項原文(健保署公告全文)

OPDSTAR 整理 會員可看

申報 M54.16(腰椎神經根病變)時,病歷常見的記載重點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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腰椎神經根病變 SOAP 病歷書寫參考

OPDSTAR 整理 範例情境,非實際病例
S
患者主訴右下肢麻痛已三週,從臀部延伸至小腿外側及足背,咳嗽或彎腰時疼痛加劇,影響行走及睡眠。
O
右側直膝抬腿試驗 (SLR) 30度出現放射痛,右L5皮節感覺減退,右足踝背屈肌力4/5,右膝反射正常,右踝反射減弱。

評估(A)與計畫(P)段登入後可看。

常見問題

腰椎神經根病變 (M54.16) 如何與單純的下背痛 (M54.5) 或坐骨神經痛 (M54.4) 區別?

M54.16 的診斷依據在於具體的神經根受壓迫症狀,例如疼痛沿特定皮節分佈、伴隨該皮節的感覺異常 (麻木、針刺感)、特定肌群的肌力減弱或反射異常。單純下背痛 (M54.5) 通常無放射痛或神經學缺損;坐骨神經痛 (M54.4) 雖有放射痛,但若無明確神經學缺損,則不屬於神經根病變。

腰椎神經根病變患者接受保守治療多久後,應考慮轉介或進階檢查?

若患者在接受 4-6 週的保守治療 (包含藥物與物理治療) 後,症狀仍持續惡化、出現進行性神經學缺損 (如肌力急劇下降、大小便功能障礙),或疼痛強度未見改善且嚴重影響生活品質,則可考慮轉介至神經外科或骨科評估,並進行進階影像學檢查 (如 MRI)。

慢性腰椎神經根病變患者若需重複申報復健治療,病歷應特別注意哪些證明?

慢性腰椎神經根病變患者重複申報復健治療時,病歷應每次記錄具體的症狀變化、功能性評估結果 (如疼痛量表、活動度、日常生活功能量表),以及治療目標與進度。需證明患者仍有積極復健的潛力與空間,而非僅維持性治療,以避免 0005A 或 0114A 的核刪風險。

復健科健保申報完整資料

以下為復健科全科共用的健保申報參考資料,包含審查注意事項全文、核刪代碼、處置代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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