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折後遺症

Pathological fracture, unspecified site · 復健科(Physical Medicine & Rehabilitation)

ICD-10: M84.40 復健科 術後與骨折復健
整理:OPDSTAR 團隊 最後更新:2026-04-15

ICD-10 診斷碼

代碼
M84.40
中文名稱
骨折後遺症
英文名稱
Pathological fracture, unspecified site
分類
術後與骨折復健

骨折後遺症核刪注意事項

OPDSTAR 整理 依據審查注意事項及臨床實務彙整,僅供參考

申報 M84.40(骨折後遺症)時,常見注意事項:

  • M84.40 骨折後遺症的申報,病歷應明確記載導致骨折的潛在病因(如骨質疏鬆、腫瘤、骨軟化症),以及此病因如何影響骨折癒合與功能恢復,以支持復健治療的必要性與療程長度,避免被核刪 0004A (治療與病情診斷不符) 或 0005A (非必要之門診/連續就診)。
  • 申報 42019C (複雜治療) 或 44015C (中度-複雜) 等高點數處置時,病歷需詳實記錄骨折後遺症所導致的具體功能障礙(如嚴重關節活動度受限、肌力顯著下降、步態異常),並說明積極復健的目標與潛力,以及發病日期,以符合審查注意事項 (十一) 對複雜治療的申報要求。
  • 針對 M84.40 骨折後遺症的長期復健,每次就診病歷應記錄客觀的進步或停滯數據(如疼痛指數、關節活動度、肌力、功能性評估),並說明治療計畫的調整依據,以避免 0114A (病歷資料每次記載內容均同、缺乏個別就醫時之具體病況) 或 0181A (病歷資料缺乏具體內容或過於簡略)。
  • 若病患因骨折後遺症導致局部肌肉痙攣,申報 41005C (抗痙攣阻斷術) 時,應明確記錄痙攣的肌肉名稱、程度及對功能的影響,並依規定第一塊肌肉依支付點數申報,第二塊以後依支付點數之一半計算,最多五塊肌肉,且同一病患同一治療部位至多三個月申報一次,並附治療記錄。

骨折後遺症 SOAP 病歷書寫參考

OPDSTAR 整理 範例情境,非實際病例
S主訴:病患自述三個月前因骨質疏鬆導致右脛骨病理性骨折,術後至今右踝關節持續疼痛,活動時加劇,尤其下樓梯時明顯無力感,影響日常行走與穿鞋,無法久站。
O理學檢查:右脛骨遠端觸診輕微壓痛,右踝關節背屈 0-5度 (健側 0-20度),蹠屈 0-30度 (健側 0-50度)。踝關節周圍肌肉輕度萎縮,脛前肌肌力 3/5,腓腸肌肌力 4/5。步態觀察可見右下肢承重時間縮短,呈輕微跛行,疼痛指數 VAS 5/10。
A骨折後遺症 (Pathological fracture, unspecified site, M84.40),右脛骨遠端。診斷依據:病患自述病史、理學檢查發現右踝關節活動度受限、脛前肌肌力下降、步態異常,輔以X光報告顯示骨折癒合延遲。
P治療計畫:1. 復健治療:物理治療,包含熱敷 (如超音波) 減輕疼痛,電刺激 (如TENS) 促進局部循環,踝關節活動度運動、脛前肌與腓腸肌肌力訓練,以及步態訓練。申報處置代碼 42018C 中度治療-複雜。 2. 藥物:Acetaminophen 500mg,每日三次,需要時服用,共5天。 3. 衛教:居家踝關節伸展運動、避免長時間站立。 4. 安排兩週後回診評估治療成效。

骨折後遺症處方參考

OPDSTAR 整理 一般臨床實務參考,最終由醫師依專業判斷
  • Acetaminophen 500mg:口服,每日三次,需要時服用,每次不超過兩錠,用於緩解骨折後疼痛,短期療程 (3-7天)。
  • Tolperisone 50mg:口服,每日三次,用於緩解骨折周圍肌肉痙攣,改善活動度,療程可達 1-2 週。
  • Diclofenac gel 1%:局部外用,每日兩次,塗抹於疼痛部位,輔助止痛,療程可達 1-2 週。

常見問題

M84.40 骨折後遺症與一般創傷性骨折後遺症在申報復健治療時有何主要區別?

M84.40 指的是因潛在疾病(如骨質疏鬆、腫瘤、骨軟化症)導致的骨折,其癒合過程與功能恢復常較複雜且緩慢。申報時,病歷需特別強調潛在病因對骨折癒合及功能恢復的影響,以及因此造成的特殊復健需求,以支持長期或複雜治療的必要性,避免被視為一般創傷性骨折而遭核刪 0004A (治療與病情診斷不符) 或 0005A (非必要之門診/連續就診)。

申報 M84.40 骨折後遺症的復健治療時,哪些病歷記錄要素最能降低核刪風險?

應詳實記錄骨折的病理原因、骨折部位、癒合狀況(如X光報告)、疼痛程度(VAS)、關節活動度(ROM)、肌力(MMT)、功能性評估(如步態、日常生活活動能力)的客觀數據。每次治療後應記錄具體進步或停滯,並說明治療計畫的調整依據,尤其在申報 42019C 複雜治療或長期治療時,需有明確的治療目標與階段性評估,以避免 0181A (病歷資料缺乏具體內容或過於簡略) 或 0114A (病歷資料每次記載內容均同、缺乏個別就醫時之具體病況)。

骨折後遺症復健治療多久未見改善,應考慮轉介或進階檢查?

若經過 4-6 週的積極復健治療,病患的疼痛、活動度或功能性指標仍無顯著改善,或甚至惡化,則可考慮轉介至骨科或內分泌科醫師進行進一步評估,如再次影像學檢查(X光、MRI)以排除骨折不癒合、骨髓炎、或潛在疾病惡化等情況,或調整藥物治療。

復健科健保申報完整資料

以下為復健科全科共用的健保申報參考資料,包含審查注意事項全文、核刪代碼、處置代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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