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痺症候群
Paralytic syndrome, unspecified · 復健科(Physical Medicine & Rehabilitation)
ICD-10: G83.9 復健科 神經肌肉疾病
整理:OPDSTAR 團隊 最後更新:2026-04-15
ICD-10 診斷碼
代碼
G83.9中文名稱
麻痺症候群
英文名稱
Paralytic syndrome, unspecified
分類
神經肌肉疾病
麻痺症候群核刪注意事項
OPDSTAR 整理 依據審查注意事項及臨床實務彙整,僅供參考
申報 G83.9(麻痺症候群)時,常見注意事項:
- G83.9 麻痺症候群申報時,病歷應詳實記錄麻痺的起始時間、影響範圍、進展模式及相關神經學檢查結果,以支持「未明示」診斷的暫時性或特定情境,避免因病歷內容過於簡略而觸犯 0181A (病歷資料缺乏具體內容)。
- 針對麻痺症候群的復健治療,若申報 42019C 複雜治療或 44015C 中度-複雜治療,病歷應明確記載發病日期,並說明患者處於積極復健期,具備功能性復健空間,以符合審查注意事項 (十一) 之規定,避免被核刪為 0010A (採用之療法不符醫療常規)。
- 麻痺症候群患者若需進行抗痙攣阻斷術 (41005C),病歷應記錄痙攣的具體評估 (如 Modified Ashworth Scale 分數)、受影響肌肉名稱及注射部位,並注意同一病患同一治療部位至多三個月申報一次,且每次注射最多五塊肌肉的規定,以避免違反 0222A (治療內容與申報項目或其規定不符)。
- 長期或慢性麻痺症候群的連續復健申報,病歷每次應更新患者具體病況、功能進步或維持狀況,以及治療目標的調整,避免病歷紀錄雷同或缺乏個別就醫時的具體病況,導致違反 0114A (病歷資料每次記載內容均同) 或 0005A (非必要之連續就診)。
麻痺症候群 SOAP 病歷書寫參考
OPDSTAR 整理 範例情境,非實際病例
| S | 65 歲男性,主訴左側肢體無力麻痺感,約兩週前開始,影響日常活動如穿衣、行走。無明顯頭痛、發燒或外傷史。 |
|---|---|
| O | 意識清楚,定向力佳。左側上肢近端肌力 3/5,遠端 2/5;左側下肢近端肌力 3/5,遠端 2/5。左側肢體肌張力正常,深層肌腱反射左側減弱。左側輕觸覺、針刺覺減退。步態不穩,需使用單拐輔助。Modified Ashworth Scale 0 分。 |
| A | 麻痺症候群 (G83.9)。患者呈現左側肢體廣泛性無力及感覺異常,發病兩週,神經學檢查尚未能明確定位病灶或確立特定病因,故診斷為未明示之麻痺症候群。需積極復健以恢復功能,並持續追蹤病因。 |
| P | 復健治療:物理治療 (44015C 中度-複雜) 每週三次,共 6 次。內容包含左側肢體肌力強化訓練、平衡與協調訓練、步態再教育。職能治療 (42009C 中度治療_中度) 每週兩次,共 6 次。內容包含日常生活活動 (ADLs) 訓練、精細動作協調。藥物:若有神經痛可參考 Pregabalin 75mg bid,持續 14 天。衛教:居家運動指導,預防關節攣縮。回診:兩週後評估復健進展及調整計畫。 |
麻痺症候群處方參考
OPDSTAR 整理 一般臨床實務參考,最終由醫師依專業判斷
- 神經病變性疼痛:可參考 Pregabalin 75mg 每日兩次,或 Gabapentin 300mg 每日三次,視疼痛程度與耐受性調整,典型療程可持續 2-4 週。
- 若麻痺症候群後續發展出痙攣,可參考 Baclofen 5mg 每日三次,起始劑量可漸進增加,以控制痙攣並減少副作用,療程依臨床反應調整。
- 若伴隨肌肉痙攣或僵硬,可參考 Tizanidine 2mg 每日三次,起始劑量可漸進增加,以緩解肌肉過度張力,療程依臨床反應調整。
常見問題
麻痺症候群 (G83.9) 如何與更具體的麻痺診斷 (如 G81 偏癱) 區分?
G83.9 適用於麻痺的病因尚未明確、影響範圍不典型或暫時性、或正在進展中的情況。若臨床表現已明確符合偏癱、截癱或單肢麻痺的定義,且病灶定位清晰,應優先使用 G81 (偏癱)、G82 (截癱) 或 G83.1-G83.4 (其他特定部位麻痺) 等更精確的 ICD-10 代碼。
申報麻痺症候群 (G83.9) 時,復健科可搭配哪些常見處置代碼?
依據患者麻痺程度與功能障礙,可搭配 44015C (中度-複雜治療) 或 42019C (複雜治療) 進行肌力、平衡、步態及日常生活功能訓練。若有明顯痙攣,可考慮 41005C (抗痙攣阻斷術)。評估方面,可使用 41002C (肌肉強度時間測定) 或 41006B (等速肌力檢查) 來客觀評估進展。
針對麻痺症候群的慢性病例,重複申報復健治療時需注意哪些證明?
慢性麻痺症候群患者的每次復健申報,病歷應具體記錄當次就診時的病況變化、功能評估結果、治療反應及後續治療目標的調整。需避免每次病歷內容雷同,應呈現患者功能進步、維持或防止退化的具體證據,以支持持續治療的必要性,避免違反 0114A (病歷資料每次記載內容均同) 或 0005A (非必要之連續就診)。
復健科健保申報完整資料
以下為復健科全科共用的健保申報參考資料,包含審查注意事項全文、核刪代碼、處置代碼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