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D-10 診斷碼
代碼
G83.9中文名稱
麻痺症候群
英文名稱
Paralytic syndrome, unspecified
分類
神經肌肉疾病
麻痺症候群核刪注意事項
健保署原文
復健科審查注意事項原文(健保署公告全文)
常見問題
麻痺症候群 (G83.9) 如何與更具體的麻痺診斷 (如 G81 偏癱) 區分?
G83.9 適用於麻痺的病因尚未明確、影響範圍不典型或暫時性、或正在進展中的情況。若臨床表現已明確符合偏癱、截癱或單肢麻痺的定義,且病灶定位清晰,應優先使用 G81 (偏癱)、G82 (截癱) 或 G83.1-G83.4 (其他特定部位麻痺) 等更精確的 ICD-10 代碼。
申報麻痺症候群 (G83.9) 時,復健科可搭配哪些常見處置代碼?
依據患者麻痺程度與功能障礙,可搭配 44015C (中度-複雜治療) 或 42019C (複雜治療) 進行肌力、平衡、步態及日常生活功能訓練。若有明顯痙攣,可考慮 41005C (抗痙攣阻斷術)。評估方面,可使用 41002C (肌肉強度時間測定) 或 41006B (等速肌力檢查) 來客觀評估進展。
針對麻痺症候群的慢性病例,重複申報復健治療時需注意哪些證明?
慢性麻痺症候群患者的每次復健申報,病歷應具體記錄當次就診時的病況變化、功能評估結果、治療反應及後續治療目標的調整。需避免每次病歷內容雷同,應呈現患者功能進步、維持或防止退化的具體證據,以支持持續治療的必要性,避免違反 0114A (病歷資料每次記載內容均同) 或 0005A (非必要之連續就診)。
復健科健保申報完整資料
以下為復健科全科共用的健保申報參考資料,包含審查注意事項全文、核刪代碼、處置代碼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