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51.0

顏面神經麻痺

Bell palsy

復健科 · Physical Medicine & Rehabilitation

ICD-10 · G51.0 復健科 神經肌肉疾病

ICD-10 診斷碼

代碼
G51.0
中文名稱
顏面神經麻痺
英文名稱
Bell palsy
分類
神經肌肉疾病

顏面神經麻痺核刪注意事項

健保署原文 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費用審查注意事項

復健科審查注意事項原文(健保署公告全文)

OPDSTAR 整理 會員可看

申報 G51.0(顏面神經麻痺)時,病歷常見的記載重點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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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面神經麻痺 SOAP 病歷書寫參考

OPDSTAR 整理 範例情境,非實際病例
S
35歲男性,主訴三天前右側顏面突然無力,無法完全閉眼,喝水會從右嘴角漏出,右側額頭無法皺眉,右耳後方輕微疼痛。無肢體無力或感覺異常。
O
右側顏面神經麻痺,House-Brackmann 分級為 IV 級。右側額頭無法皺紋,右眼無法完全閉合(Bell's phenomenon 陽性),右側鼻唇溝變淺,右嘴角下垂,無法鼓頰或對稱露齒。其他顱神經檢查正常,四肢肌力及感覺正常。

評估(A)與計畫(P)段登入後可看。

常見問題

顏面神經麻痺 (Bell's Palsy) 如何與中樞性顏面麻痺區別?

Bell's Palsy 屬於周邊性顏面麻痺,表現為單側顏面所有表情肌無力,包含額頭皺紋消失、無法閉眼、嘴角下垂。中樞性顏面麻痺則通常僅影響下半部顏面肌肉,患者仍能皺眉及閉眼,但嘴角下垂。鑑別診斷需仔細評估額肌功能。

申報 G51.0 顏面神經麻痺時,復健科可搭配哪些常用處置代碼?

顏面神經麻痺的復健治療可參考申報 41003B 肌肉電刺激治療、43003C 簡單治療、43006C 中度治療或 42018C 中度治療-複雜,具體項目需依患者病情及治療內容選擇。若需評估神經功能,可考慮 41002C 肌肉強度時間測定。

顏面神經麻痺治療多久未見改善,需考慮轉介或進階檢查?

若顏面神經麻痺在發病 3-4 週後仍無任何改善跡象,或症狀持續惡化,可考慮轉介神經內科進行神經傳導檢查 (NCS) 及肌電圖 (EMG) 以評估神經受損程度及預後,或進一步影像學檢查(如腦部或顳骨 MRI)以排除其他潛在病因。

復健科健保申報完整資料

以下為復健科全科共用的健保申報參考資料,包含審查注意事項全文、核刪代碼、處置代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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