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D-10 診斷碼
肌筋膜疼痛症候群核刪注意事項
健保署原文
復健科審查注意事項原文(健保署公告全文)
肌筋膜疼痛症候群 SOAP 病歷書寫參考
OPDSTAR 整理
S
45歲男性,主訴右側上斜方肌區域疼痛已兩週,伴有頸部活動受限。疼痛於工作久坐後加劇,休息或熱敷後略有緩解。自述曾自行服用止痛藥但效果不佳。疼痛影響夜間睡眠及工作專注力。
O
理學檢查顯示:右側上斜方肌觸診可及一明顯緊繃帶,其中有數個激痛點,按壓時引發局部抽動反應 (local twitch response) 並重現右側頸部及太陽穴區域的轉移痛。頸部主動活動度:屈曲 40° (正常 50°),伸直 45° (正常 60°),右側側彎 30° (正常 45°),左側側彎 40° (正常 45°),右側旋轉 60° (正常 80°),左側旋轉 70° (正常 80°),活動末端皆有疼痛加劇。無神經學缺損。
常見問題
肌筋膜疼痛症候群 (M79.1) 與纖維肌痛症 (M79.7) 如何區別?
肌筋膜疼痛症候群的疼痛通常局限於特定肌肉群,觸診可發現明確的激痛點及緊繃帶,按壓激痛點會引發局部抽動反應及特定的轉移痛模式。纖維肌痛症則表現為廣泛性、全身多處的慢性疼痛,且有廣泛壓痛點 (tender points),通常無局部抽動反應或特定轉移痛模式,常伴隨疲勞、睡眠障礙、認知功能障礙等全身性症狀。
申報 M79.1 時,除了物理治療,還可搭配哪些健保處置代碼?
除了常見的物理治療項目如熱敷 (37001B)、電療 (41003B) 及徒手治療,若有明確激痛點且保守治療效果不佳,可參考申報板機點注射 (Trigger Point Injection),比照 39018C (肌腱注射) 點數。若病患病情複雜或需多項治療組合,可評估申報 42019C (複雜治療) 或 42018C (中度治療-複雜),但需病歷詳實記錄治療內容與發病日期以佐證積極治療期。
肌筋膜疼痛症候群治療多久未改善需考慮轉介或進階檢查?
若經過 4-6 週的規律物理治療與藥物治療後,疼痛症狀仍無明顯改善,或出現新的神經學症狀(如麻木、無力),則可考慮轉介至疼痛科、神經內科或骨科進行進一步評估,並可能需安排影像學檢查(如X光、MRI)以排除其他潛在的病因,例如神經壓迫、椎間盤突出或其他結構性病變。
復健科健保申報完整資料
以下為復健科全科共用的健保申報參考資料,包含審查注意事項全文、核刪代碼、處置代碼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