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51.16 腰椎椎間盤突出
Intervertebral disc disorders with radiculopathy, lumbar region
復健科 · Physical Medicine & Rehabilitation
ICD-10 診斷碼
代碼
M51.16中文名稱
腰椎椎間盤突出
英文名稱
Intervertebral disc disorders with radiculopathy, lumbar region
分類
脊椎疼痛
腰椎椎間盤突出核刪注意事項
健保署原文
復健科審查注意事項原文(健保署公告全文)
常見問題
如何區別腰椎椎間盤突出與梨狀肌症候群?
腰椎椎間盤突出引起的坐骨神經痛通常有明確的神經根壓迫症狀,如直腿抬高試驗陽性,且疼痛常從腰部放射至小腿或足部。梨狀肌症候群的疼痛則多集中於臀部深處,可能放射至大腿後側,但通常不超過膝蓋,且直腿抬高試驗可能陰性,但梨狀肌伸展測試(如 FAIR test)可能陽性。病史中彎腰或咳嗽加劇疼痛較傾向椎間盤突出。
申報 M51.16 時,可搭配哪些復健處置代碼?
針對腰椎椎間盤突出,可搭配的處置代碼包含 43006C 中度治療 (物理治療項目二至三項,合計治療時間超過三十分鐘至五十分鐘以內),或 44015C 中度-複雜治療 (需包含 ST1、ST2、ST3、ST7、ST9、ST13、ST14 中兩項以上,合計治療時間三十分鐘以上)。若有嚴重肌肉痙攣,可參考 41005C 抗痙攣阻斷術,但需符合申報頻率限制。
腰椎椎間盤突出保守治療多久未改善,應考慮轉介或進階檢查?
腰椎椎間盤突出經 4-6 週的積極保守治療(包含藥物、物理治療、衛教)後,若症狀仍持續惡化、出現進行性神經學缺損(如:肌力明顯下降、大小便功能障礙),或疼痛嚴重影響生活品質,則應考慮轉介至神經外科或骨科醫師評估,可能需進一步影像學檢查(如:MRI)或考慮侵入性治療。
復健科健保申報完整資料
以下為復健科全科共用的健保申報參考資料,包含審查注意事項全文、核刪代碼、處置代碼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