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27.0

運動失調

Ataxia, unspecified

復健科 · Physical Medicine & Rehabilitation

ICD-10 · R27.0 復健科 步態平衡與運動障礙

ICD-10 診斷碼

代碼
R27.0
中文名稱
運動失調
英文名稱
Ataxia, unspecified
分類
步態平衡與運動障礙

運動失調核刪注意事項

健保署原文 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費用審查注意事項

復健科審查注意事項原文(健保署公告全文)

OPDSTAR 整理 會員可看

申報 R27.0(運動失調)時,病歷常見的記載重點整理。

整理內容僅供參考,實際以健保署公告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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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動失調 SOAP 病歷書寫參考

OPDSTAR 整理 範例情境,非實際病例
S
患者主訴近四個月來走路不穩,尤其在轉彎或閉眼時更明顯,曾有數次跌倒。精細動作如拿筷子、寫字也變得困難。無頭暈、視力模糊或肢體麻木感。
O
神經學檢查顯示:步態呈寬基底、搖擺不穩,Romberg test 閉眼時明顯搖晃。指鼻試驗 (finger-to-nose test) 雙側有明顯過度測量 (dysmetria)。跟膝脛試驗 (heel-to-shin test) 亦有不協調。快速交替動作 (rapid alternating movements) 緩慢且不規則。眼球震顫 (nystagmus) 於向側方凝視時可見。肌力、感覺、深層肌腱反射均正常。

評估(A)與計畫(P)段登入後可看。

常見問題

運動失調 (R27.0) 如何與其他常見的平衡障礙區別?

運動失調主要指協調性障礙,可分為小腦性、感覺性或前庭性。與一般眩暈 (R42) 引起的平衡障礙不同,眩暈常伴有旋轉感或頭重腳輕感。感覺性運動失調 (如糖尿病周邊神經病變) 在閉眼時步態會顯著惡化,Romberg test 陽性。小腦性運動失調則在睜眼閉眼時步態皆不穩,常伴有眼球震顫、構音障礙等。詳細的神經學檢查,特別是 Romberg test、指鼻試驗、跟膝脛試驗,有助於鑑別診斷。

申報 R27.0 運動失調時,病歷應記錄哪些關鍵要素以支持申報合理性?

由於 R27.0 為「未明示」的運動失調,病歷應詳實記錄發病時間、進展速度、影響日常活動的具體功能障礙程度 (如步態、精細動作、平衡評估量表分數),以及已進行或規劃中的鑑別診斷檢查 (如腦部影像、神經傳導檢查)。此外,每次治療的具體內容、患者的治療反應與功能進步狀況,以及持續復健的必要性,均需詳細記載,以支持治療的合理性與避免 0181A (病歷資料缺乏具體內容) 或 0114A (病歷內容雷同) 的核刪。

運動失調患者接受復健治療多久未見改善,應考慮轉介或進階檢查?

運動失調患者接受標準復健治療 (如平衡、協調、步態訓練) 達 6-8 週後,若功能性評估無明顯改善或症狀持續惡化,則應考慮轉介至神經內科或神經外科進行更全面的評估。這可能需要進一步的腦部影像檢查 (如 MRI)、基因檢測、代謝篩查或神經生理學檢查,以釐清潛在病因,排除進行性神經退化性疾病或其他可治療的病症。

復健科健保申報完整資料

以下為復健科全科共用的健保申報參考資料,包含審查注意事項全文、核刪代碼、處置代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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