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D-10 診斷碼
身體化症核刪注意事項
健保署原文
精神科審查注意事項原文(健保署公告全文)
常見問題
身體化症 (F45.1) 與慮病症 (F45.2) 如何區別?
身體化症 (F45.1) 的患者主要關注身體不適症狀本身,且通常有多個、較不明確的身體抱怨,但對這些症狀是否代表嚴重疾病的擔憂程度相對較低。慮病症 (F45.2) 的核心特徵是對罹患特定嚴重疾病的持續性先佔性擔憂或信念,即使醫學評估已排除該疾病,患者仍堅信自己患病。F45.1 的重點在於「症狀」,F45.2 的重點在於「疾病信念」。
申報 F45.1 時,可搭配哪些精神科處置代碼以支持治療?
申報 F45.1 時,可參考搭配 44504B (支持性心理社會治療) 以提供心理支持與壓力調適技巧。若需更深入的評估,可考慮 45058C (心理測驗) 或 45102C (精神科社會生活功能評估)。病歷記錄需詳實記載每次治療的具體內容與目標,以符合健保署審查注意事項(五)2. 的要求。
身體化症 (F45.1) 的病歷記錄中,哪些要素最能支持申報合理性?
降低 F45.1 核刪風險的關鍵在於詳實記錄已排除生理疾病的證據,包含過去的身體檢查、檢驗報告結果。此外,病歷應清楚記載患者身體症狀的性質、持續時間 (至少六個月)、對日常功能的影響,以及患者對症狀的心理反應。每次回診應有具體病況變化、治療反應及衛教內容的個別化記錄,避免違反 0114A (病歷資料每次記載內容均同) 或 0181A (病歷資料缺乏具體內容)。
精神科健保申報完整資料
以下為精神科全科共用的健保申報參考資料,包含審查注意事項全文、核刪代碼、處置代碼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