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慌症

Panic disorder without agoraphobia · 精神科(Psychiatry)

ICD-10: F41.0 精神科 焦慮障礙
整理:OPDSTAR 團隊 最後更新:2026-04-15

ICD-10 診斷碼

代碼
F41.0
中文名稱
恐慌症
英文名稱
Panic disorder without agoraphobia
分類
焦慮障礙

恐慌症核刪注意事項

OPDSTAR 整理 依據審查注意事項及臨床實務彙整,僅供參考

申報 F41.0(恐慌症)時,常見注意事項:

  • F41.0 申報時,病歷應明確記載「反覆出現非預期性恐慌發作」的具體描述,包含發作頻率、持續時間、核心症狀(如心悸、呼吸困難、胸痛、暈眩、瀕死感、失控感),以及發作後至少一個月持續擔心再次發作或行為改變。此記錄可避免 0004A 治療與病情診斷不符。
  • 恐慌症患者若需長期藥物治療或心理治療,病歷應定期更新病情變化、功能影響、治療反應及副作用,以支持持續治療的必要性,避免 0005A 非必要之門診/連續就診 或 0114A 此病人所附病歷資料每次記載內容均同。
  • 若申報心理社會治療(如 44504B 支持性心理社會治療 或 44501B 特殊心理社會治療- 成人),病歷須詳實記載治療目標、具體討論內容摘要及所使用的治療技巧,例如認知行為治療 (CBT) 或放鬆訓練,以符合健保署審查注意事項(五)之要求,避免 0181A 病歷資料缺乏具體內容。
  • F41.0 診斷前,應簡要排除其他可能導致類似恐慌症狀的身體疾病(如甲狀腺功能亢進、心律不整),或與其他焦慮症(如社交焦慮症、特定恐懼症)的鑑別診斷,以強化 F41.0 診斷的準確性,避免 0004A 治療與病情診斷不符。

恐慌症 SOAP 病歷書寫參考

OPDSTAR 整理 範例情境,非實際病例
S近三個月來,每週約有 2-3 次突發性心悸、呼吸急促、胸悶、手麻腳麻、頭暈,伴隨強烈瀕死感或失控感,每次持續約 10-20 分鐘,發作時常衝急診。發作間隔期持續擔心下次發作,並避免前往人多或密閉場所。
O意識清晰,定向力佳。情緒焦慮,語速偏快。自律神經活性亢進表現:心率 98 bpm,呼吸 22 次/分,手掌潮濕。無明顯精神病性症狀。神經學檢查無異常。心肺聽診無異常。
A恐慌症 (F41.0)。診斷依據:符合 DSM-5 恐慌症診斷準則,包括反覆非預期性恐慌發作,發作後持續擔心再次發作及行為改變。已排除其他物質或身體疾病引起之症狀。
P1. Escitalopram 10mg QD po (起始 5mg QD,一週後調升至 10mg QD),持續 30 天。2. Alprazolam 0.25mg PRN po (發作時使用,每日不超過 2 顆)。3. 衛教:恐慌症衛教單張,解釋疾病機轉、藥物作用與副作用、放鬆技巧(腹式呼吸)。4. 安排兩週後回診評估藥物反應及副作用。

恐慌症處方參考

OPDSTAR 整理 一般臨床實務參考,最終由醫師依專業判斷
  • Escitalopram:起始劑量 5mg QD,可逐步調升至 10-20mg QD,通常需 4-6 週達穩定療效,療程可持續 6-12 個月或更久。
  • Sertraline:起始劑量 25mg QD,可逐步調升至 50-200mg QD,療程與 Escitalopram 相似。
  • Alprazolam:0.25-0.5mg PRN,用於急性恐慌發作時,應避免長期規律使用以減少依賴風險。
  • 可參考 44501B 特殊心理社會治療- 成人 或 44504B 支持性心理社會治療,搭配認知行為治療 (CBT) 技巧,如認知重構、暴露治療、呼吸訓練等,作為藥物治療的輔助或替代方案。

常見問題

恐慌症 (F41.0) 如何與其他焦慮症或身體疾病區分?

恐慌症的關鍵在於「非預期性」的恐慌發作,且發作後持續擔心再次發作或行為改變。與特定恐懼症(如懼高症)或社交焦慮症不同,後者的恐慌發作通常是「預期性」的,由特定情境觸發。鑑別身體疾病時,需排除如甲狀腺功能亢進、心律不整、嗜鉻細胞瘤等可能引起類似症狀的生理原因。

申報 F41.0 時,病歷記錄哪些要素最能降低核刪風險?

病歷應詳細記載恐慌發作的具體症狀、頻率、持續時間、對日常生活的影響,以及發作後是否持續擔心再次發作。同時,需記錄排除其他身體疾病或物質濫用的過程。若有使用心理治療處置,應依健保署規定,詳述治療目標、具體內容摘要及所使用的治療技巧,例如認知行為治療或放鬆訓練,以支持診斷與治療的必要性。

恐慌症治療多久未見改善,應考慮轉介或進階檢查?

恐慌症患者若經足夠劑量的一線藥物(如 SSRI/SNRI)治療 6-8 週後,症狀仍無顯著改善或副作用無法耐受,可考慮調整藥物種類、合併其他藥物(如 Buspirone、Tricyclic antidepressants)或轉介至精神專科醫師評估。若懷疑有共病症(如憂鬱症、其他焦慮症、物質使用疾患),或症狀非典型、對治療反應不佳,亦可考慮轉介進行更全面的評估或心理治療。

精神科健保申報完整資料

以下為精神科全科共用的健保申報參考資料,包含審查注意事項全文、核刪代碼、處置代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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