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D-10 診斷碼
抽動症核刪注意事項
健保署原文
精神科審查注意事項原文(健保署公告全文)
常見問題
抽動症 (F95.9) 與暫時性抽動症 (F95.0) 的主要區別為何?
F95.9 抽動症 (未特定) 指的是抽動症狀存在,但資訊不足以診斷更特定的抽動症,或不符合其他特定抽動症的完整診斷標準。F95.0 暫時性抽動症則明確指抽動症狀持續時間少於一年,且症狀通常較輕微。病歷記錄抽動症狀的確切發病時間與持續病程,是區分兩者的關鍵。
申報 F95.9 抽動症時,可搭配哪些心理社會處置代碼?
申報 F95.9 抽動症時,可依患者年齡與需求搭配相關心理社會處置。例如,針對兒童或青少年患者,可參考申報 44502B (特殊心理社會治療-六歲以上至未滿十六歲) 或 44503B (特殊心理社會治療-未滿六歲);成人患者則可參考 44501B (特殊心理社會治療-成人)。此外,若需提供支持性衛教,可搭配 44504B (支持性心理社會治療)。申報時,病歷須詳實記載治療目標、內容摘要及治療技巧,以符合健保署審查原則。
抽動症的病歷記錄中,哪些要素最能支持申報合理性?
抽動症的病歷記錄,應包含抽動症狀的詳細描述(類型、頻率、強度、持續時間、發病年齡)、對日常生活的影響、鑑別診斷的排除過程(如藥物史、其他身體疾病)、治療計畫(藥物種類、劑量、療程、非藥物介入)及每次回診時症狀的變化與治療反應。特別是 F95.9 未特定抽動症,應記錄為何無法歸類至更特定的診斷,並持續追蹤以確認病程。詳實的個別化紀錄可避免 0114A (病歷資料每次記載內容均同) 或 0181A (病歷資料缺乏具體內容) 的核刪。
精神科健保申報完整資料
以下為精神科全科共用的健保申報參考資料,包含審查注意事項全文、核刪代碼、處置代碼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