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93.0

兒童分離焦慮症

Separation anxiety disorder of childhood

精神科 · Psychiatry

ICD-10 · F93.0 精神科 注意力發展與認知

ICD-10 診斷碼

代碼
F93.0
中文名稱
兒童分離焦慮症
英文名稱
Separation anxiety disorder of childhood
分類
注意力發展與認知

兒童分離焦慮症核刪注意事項

健保署原文 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費用審查注意事項

精神科審查注意事項原文(健保署公告全文)

OPDSTAR 整理 會員可看

申報 F93.0(兒童分離焦慮症)時,病歷常見的記載重點整理。

整理內容僅供參考,實際以健保署公告為準。

登入後可看完整整理內容。

兒童分離焦慮症 SOAP 病歷書寫參考

OPDSTAR 整理 範例情境,非實際病例
S
8歲男童小明,近三個月來每逢上學日即哭鬧不願離家,堅持母親必須在家。夜間常因害怕獨自入睡而要求與父母同床,或反覆做惡夢夢到家人遭遇不測。過去三個月已多次缺課,學業表現受影響,也減少與同學互動。
O
兒童小明於診間表現焦慮不安,緊抓母親衣角,眼神不時飄向母親,不願與醫師直接對視。詢問分離情境時,小明會出現肢體僵硬、語氣顫抖,甚至眼眶泛紅。母親提及在家中,小明對母親的依賴性顯著增加,無法忍受母親短暫離開視線。經評估,小明對分離情境有過度且不切實際的災難性預期。

評估(A)與計畫(P)段登入後可看。

常見問題

兒童分離焦慮症與廣泛性焦慮症 (F41.1) 的主要區別為何?

兒童分離焦慮症的核心是與主要依戀對象分離時的過度焦慮,症狀圍繞著分離情境。廣泛性焦慮症則涉及對多種事件或活動的過度擔憂,不限於分離情境,且通常難以控制擔憂。病歷記錄時,應明確指出焦慮的觸發情境與內容,以支持 F93.0 的診斷。

申報兒童分離焦慮症 (F93.0) 時,可搭配哪些精神科處置代碼以支持診斷與治療?

診斷初期可參考 45092B (精神科診斷性會談-六歲以上至未滿十六歲) 或 45093B (精神科診斷性會談-未滿六歲)。評估方面,可考慮 45052C (智能評鑑) 或 45058C (心理測驗) 以釐清共病或發展狀況。治療方面,可申報 44502B (特殊心理社會治療-六歲以上至未滿十六歲) 或 44503B (特殊心理社會治療-未滿六歲),並需詳實記錄治療內容與進展。

兒童分離焦慮症的病歷記錄中,哪些要素最能降低健保核刪風險?

病歷應具體記載兒童分離焦慮症的 DSM-5 診斷準則,包括症狀類型、持續時間(至少四週)、嚴重程度及對學業、社交功能的影響。每次回診需記錄症狀變化、治療反應、家長回饋及治療計畫調整。若有心理治療,應詳述治療目標、具體執行內容及技巧,避免 0114A 每次記載內容均同或 0181A 病歷資料缺乏具體內容的核刪。

精神科健保申報完整資料

以下為精神科全科共用的健保申報參考資料,包含審查注意事項全文、核刪代碼、處置代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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