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分離焦慮症
Separation anxiety disorder of childhood · 精神科(Psychiatry)
ICD-10: F93.0 精神科 注意力發展與認知
整理:OPDSTAR 團隊 最後更新:2026-04-15
ICD-10 診斷碼
兒童分離焦慮症核刪注意事項
OPDSTAR 整理 依據審查注意事項及臨床實務彙整,僅供參考
申報 F93.0(兒童分離焦慮症)時,常見注意事項:
- F93.0 申報時,病歷應詳實記錄兒童分離焦慮症狀(如反覆過度痛苦、不願上學、夜間獨自入睡困難、反覆惡夢等)持續至少四週,並明確區別正常發展性分離焦慮或廣泛性焦慮症 (F41.1),以避免 0004A 治療與病情診斷不符。
- 申報 44502B (特殊心理社會治療-六歲以上至未滿十六歲) 或 44503B (特殊心理社會治療-未滿六歲) 時,病歷需具體記載治療目標、計畫及每次治療的具體內容摘要,例如親子互動模式調整、分離焦慮因應技巧訓練,以符合健保署心理治療評審原則,避免 0181A 病歷資料缺乏具體內容。
- 兒童分離焦慮症若需藥物輔助治療,病歷應記錄非藥物治療(如心理社會治療)已嘗試但效果不佳,或症狀嚴重影響功能,並說明藥物選擇與劑量考量,尤其對於非核准適應症藥物,以避免 0010A 採用之療法不符醫療常規。
- 兒童分離焦慮症的連續就診,病歷應每次記錄具體病況變化、治療反應及調整,尤其在心理治療期間,以支持治療的必要性,避免 0005A 非必要之門診/連續就診或 0114A 病歷記載內容雷同。
兒童分離焦慮症 SOAP 病歷書寫參考
OPDSTAR 整理 範例情境,非實際病例
| S | 8歲男童小明,近三個月來每逢上學日即哭鬧不願離家,堅持母親必須在家。夜間常因害怕獨自入睡而要求與父母同床,或反覆做惡夢夢到家人遭遇不測。過去三個月已多次缺課,學業表現受影響,也減少與同學互動。 |
|---|---|
| O | 兒童小明於診間表現焦慮不安,緊抓母親衣角,眼神不時飄向母親,不願與醫師直接對視。詢問分離情境時,小明會出現肢體僵硬、語氣顫抖,甚至眼眶泛紅。母親提及在家中,小明對母親的依賴性顯著增加,無法忍受母親短暫離開視線。經評估,小明對分離情境有過度且不切實際的災難性預期。 |
| A | 兒童分離焦慮症 (F93.0)。診斷依據:小明表現出對主要依戀對象分離的過度焦慮,症狀包括反覆過度痛苦、持續擔心依戀對象可能受傷、不願上學、害怕獨自在家、夜間不願獨自入睡、反覆惡夢及分離時的身體症狀(如頭痛、腹痛),且症狀持續超過三個月,顯著影響其學業與社交功能,排除其他精神疾病或物質使用所致。 |
| P | 藥物:若非藥物治療效果不佳或症狀嚴重,可考慮低劑量選擇性血清素再回收抑制劑 (SSRI),例如:fluoxetine 5-10 mg 每日一次,評估 4-6 週療效。心理社會治療:安排兒童與家庭心理治療,可參考 44502B 特殊心理社會治療-六歲以上至未滿十六歲。內容著重於認知行為治療技巧,如漸進式暴露法、放鬆訓練、分離焦慮相關認知重構,並教導父母如何支持兒童獨立。衛教:向父母說明疾病本質、治療計畫及預期療程,鼓勵父母建立一致性的分離常規,並強化兒童獨立行為。回診:2 週後回診評估藥物反應與心理治療進展。 |
兒童分離焦慮症處方參考
OPDSTAR 整理 一般臨床實務參考,最終由醫師依專業判斷
- 選擇性血清素再回收抑制劑 (SSRI) 可作為輔助治療,例如:fluoxetine 初始劑量 5-10 mg 每日一次,可依反應調整,常見療程至少 6-12 個月,需在醫師指示下逐步減量停藥。
- 若 fluoxetine 不適用,可考慮 sertraline 初始劑量 25 mg 每日一次,可依反應調整,常見療程至少 6-12 個月。
- 短期嚴重焦慮發作,可考慮極低劑量 benzodiazepine 類藥物,如 lorazepam 0.5 mg 每日一次,限短期使用,不宜作為常規治療,以避免依賴性。
常見問題
兒童分離焦慮症與廣泛性焦慮症 (F41.1) 的主要區別為何?
兒童分離焦慮症的核心是與主要依戀對象分離時的過度焦慮,症狀圍繞著分離情境。廣泛性焦慮症則涉及對多種事件或活動的過度擔憂,不限於分離情境,且通常難以控制擔憂。病歷記錄時,應明確指出焦慮的觸發情境與內容,以支持 F93.0 的診斷。
申報兒童分離焦慮症 (F93.0) 時,可搭配哪些精神科處置代碼以支持診斷與治療?
診斷初期可參考 45092B (精神科診斷性會談-六歲以上至未滿十六歲) 或 45093B (精神科診斷性會談-未滿六歲)。評估方面,可考慮 45052C (智能評鑑) 或 45058C (心理測驗) 以釐清共病或發展狀況。治療方面,可申報 44502B (特殊心理社會治療-六歲以上至未滿十六歲) 或 44503B (特殊心理社會治療-未滿六歲),並需詳實記錄治療內容與進展。
兒童分離焦慮症的病歷記錄中,哪些要素最能降低健保核刪風險?
病歷應具體記載兒童分離焦慮症的 DSM-5 診斷準則,包括症狀類型、持續時間(至少四週)、嚴重程度及對學業、社交功能的影響。每次回診需記錄症狀變化、治療反應、家長回饋及治療計畫調整。若有心理治療,應詳述治療目標、具體執行內容及技巧,避免 0114A 每次記載內容均同或 0181A 病歷資料缺乏具體內容的核刪。
精神科健保申報完整資料
以下為精神科全科共用的健保申報參考資料,包含審查注意事項全文、核刪代碼、處置代碼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