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擇性緘默症
Selective mutism · 精神科(Psychiatry)
ICD-10: F94.0 精神科 注意力發展與認知
整理:OPDSTAR 團隊 最後更新:2026-04-15
ICD-10 診斷碼
選擇性緘默症核刪注意事項
OPDSTAR 整理 依據審查注意事項及臨床實務彙整,僅供參考
申報 F94.0(選擇性緘默症)時,常見注意事項:
- F94.0 選擇性緘默症申報時,病歷應詳實記錄兒童在特定社交情境(如學校)持續不說話,但在其他情境(如家中)能正常說話的具體表現,並記錄其對學業或社交功能的顯著影響,以避免因病歷內容簡略而遭核刪 (0181A)。
- 針對 F94.0 診斷,可參考申報 45092B (6-16歲) 或 45093B (未滿6歲) 精神科診斷性會談,並應記錄會談中觀察到的非口語溝通、焦慮表現及家長提供的情境差異資訊,以支持診斷。
- 選擇性緘默症的治療計畫應包含具體的行為治療或心理社會治療策略(如 44502B 特殊心理社會治療),並於每次回診記錄治療目標、介入內容及兒童反應,避免因缺乏個別化治療內容而違反 0114A。
- 申報 F94.0 時,病歷應記錄排除其他溝通障礙症(如語言障礙)、自閉症類群障礙症或社交焦慮症的鑑別診斷依據,例如兒童在非特定情境下的語言能力正常,或無重複刻板行為,以強化診斷合理性。
選擇性緘默症 SOAP 病歷書寫參考
OPDSTAR 整理 範例情境,非實際病例
| S | 8歲學童,母親主訴在校園內從不開口說話,老師反映已持續超過6個月,影響其參與課堂活動與同儕互動,但在家中與父母、手足溝通流暢無礙。兒童自述在學校「很緊張,說不出話」。 |
|---|---|
| O | 診間觀察兒童與母親互動時能正常對答,語句完整;但當醫師嘗試直接提問時,兒童眼神迴避,身體僵硬,僅以點頭或搖頭回應,未發出任何聲音。無明顯發展遲緩或神經學異常表徵。 |
| A | 選擇性緘默症 (F94.0)。診斷依據:兒童在特定社交情境(學校)持續性不說話,但在其他情境(家中)能正常說話,此情況已持續超過6個月,且顯著影響其學業與社交功能,並已排除其他溝通障礙、自閉症類群障礙症或精神疾病所致。 |
| P | 處方:Fluoxetine 10 mg QD (早),持續 30 天。治療:安排每週一次 44502B 特殊心理社會治療,著重行為暴露療法與社交技巧訓練。衛教:向家長說明選擇性緘默症的病程與治療策略,鼓勵在家中創造支持性溝通環境,並與學校老師合作,逐步引導兒童在校園內發聲。回診:4 週後門診追蹤藥物反應與治療進展。 |
選擇性緘默症處方參考
OPDSTAR 整理 一般臨床實務參考,最終由醫師依專業判斷
- 對於嚴重焦慮或行為治療反應不佳的選擇性緘默症兒童,可參考使用選擇性血清素再吸收抑制劑 (SSRI),例如 Fluoxetine,起始劑量可參考 5-10 mg 每日一次,並依反應逐步調整,療程通常需數月。
- 若考慮使用 Sertraline,起始劑量可參考 12.5-25 mg 每日一次,並視臨床反應與耐受性調整,持續療程通常需 6-12 個月。
- 藥物治療應搭配心理社會治療,例如行為暴露療法或社交技巧訓練,以達到最佳療效。
常見問題
選擇性緘默症與社交焦慮症如何區別?
選擇性緘默症 (F94.0) 的核心特徵是兒童在特定情境下完全無法說話,但在其他情境下溝通正常。社交焦慮症 (F40.10) 則表現為在社交情境中普遍性的焦慮和害怕被負面評價,可能導致說話困難或避免社交,但不一定會完全「緘默」。鑑別重點在於「緘默」的絕對性與情境特異性。
申報 F94.0 選擇性緘默症時,可搭配哪些心理治療處置代碼?
申報 F94.0 時,可參考搭配 44502B (特殊心理社會治療-六歲以上至未滿十六歲) 或 44503B (特殊心理社會治療-未滿六歲),這些治療項目涵蓋行為暴露療法、社交技巧訓練等。此外,44504B (支持性心理社會治療) 也可列入治療計畫,但需注意病歷記錄應符合健保署對於心理治療內容的詳實要求。
選擇性緘默症的病歷記錄中,哪些要素最能降低核刪風險?
降低 F94.0 核刪風險的關鍵病歷記錄要素包含:明確記錄兒童在不同情境下的語言能力差異(「選擇性」的證據)、緘默行為持續時間、對學業或社交功能的具體影響、排除其他鑑別診斷的依據,以及每次治療的具體目標、介入策略與兒童反應,特別是心理社會治療的內容應詳實記載,以避免違反 0114A 或 0181A。
精神科健保申報完整資料
以下為精神科全科共用的健保申報參考資料,包含審查注意事項全文、核刪代碼、處置代碼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