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D-10 診斷碼
分裂情感性障礙核刪注意事項
健保署原文
精神科審查注意事項原文(健保署公告全文)
常見問題
如何區分分裂情感性障礙與精神分裂症或雙相情緒障礙症伴精神病性特徵?
分裂情感性障礙的關鍵在於病程中需有至少兩週純粹的精神病性症狀(無顯著情緒症狀),且情感性症狀在整個疾病病程中佔據相當比例。精神分裂症主要為精神病性症狀,情緒症狀若有通常不顯著且時間短暫。雙相情緒障礙症伴精神病性特徵則是在情緒發作期間才出現精神病性症狀,且精神病性症狀不會在情緒症狀緩解後單獨持續存在。
申報 F25.9 時,可搭配哪些精神科處置代碼以提供更全面的治療?
F25.9 患者可搭配多種處置代碼。例如,44501B (特殊心理社會治療) 可協助處理精神病性症狀的心理層面及提升社交功能;45010C (支持性心理社會治療) 提供情緒支持與應對策略;若需詳細評估認知功能,可考慮 20042B (電腦化神經心理測驗) 或 45052C (智能評鑑);評估社會功能則可使用 45102C (精神科社會生活功能評估)。
分裂情感性障礙的病歷記錄中,哪些要素最能降低健保核刪風險?
支持申報合理性的關鍵在於詳細且具體的病程記錄。病歷應清楚記載精神病性症狀(如妄想、幻覺的內容與頻率)與情感性症狀(如躁狂、憂鬱的程度與持續時間)的消長,特別是純粹精神病性症狀持續兩週的證據。每次回診需記錄患者功能狀態變化、藥物反應、副作用及治療計畫調整的理由。對於心理治療處置,應詳述治療目標、具體內容與患者參與度,以符合健保署審查規範。
精神科健保申報完整資料
以下為精神科全科共用的健保申報參考資料,包含審查注意事項全文、核刪代碼、處置代碼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