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D-10 診斷碼
創傷後壓力症核刪注意事項
健保署原文
精神科審查注意事項原文(健保署公告全文)
常見問題
創傷後壓力症 (F43.10) 如何與急性壓力症 (F43.0) 區別?
創傷後壓力症與急性壓力症的主要區別在於症狀持續時間。急性壓力症的症狀在創傷事件發生後立即出現,並持續至少三天但不超過一個月。若症狀持續超過一個月,則屬於創傷後壓力症。兩者症狀群相似,但時間軸是鑑別診斷的關鍵。
申報 F43.10 時,哪些心理治療處置代碼可搭配使用?
申報 F43.10 時,可搭配的心理治療處置代碼包括 44501B 特殊心理社會治療- 成人、45010C 支持性心理治療。若有評估需求,可參考 45058C 心理測驗、45055C 人格特質評鑑或 45046C 生理心理功能檢查。申報時,病歷需詳實記載治療目標、計畫及每次治療的具體內容摘要,以符合健保署審查注意事項。
創傷後壓力症患者若對藥物治療反應不佳,何時應考慮轉介或進階治療?
若患者在足夠劑量與足夠療程(通常為 8-12 週)的藥物治療後,症狀仍無顯著改善或出現嚴重副作用,可考慮轉介至次專科醫師評估,或探討進階治療選項,例如合併不同機轉的藥物、電痙攣治療 (ECT) 或經顱磁刺激 (TMS) 等非藥物生物治療,並加強心理治療的介入。
精神科健保申報完整資料
以下為精神科全科共用的健保申報參考資料,包含審查注意事項全文、核刪代碼、處置代碼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