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離症
Dissociative disorder, unspecified · 精神科(Psychiatry)
ICD-10: F44.9 精神科 創傷壓力與解離
整理:OPDSTAR 團隊 最後更新:2026-04-15
ICD-10 診斷碼
解離症核刪注意事項
OPDSTAR 整理 依據審查注意事項及臨床實務彙整,僅供參考
申報 F44.9(解離症)時,常見注意事項:
- F44.9 申報時,病歷應詳實記載解離性症狀(如失憶、人格改變、現實感喪失、身份混淆等)的具體表現與病程,並排除其他精神疾病(如精神分裂症、情感性疾患、創傷後壓力症)或器質性病因,以避免被認定為 0004A 治療與病情診斷不符。
- 申報如 44501B 特殊心理社會治療或 44504B 支持性心理社會治療時,病歷紀錄須具體描述當次會談主題、討論內容、所使用的心理治療技巧及病患反應,以符合「本科審查注意事項摘錄」第五點之要求,避免因病歷資料缺乏具體內容而被核減 (0181A)。
- 對於 F44.9 的慢性或持續性治療,每次回診病歷應記錄症狀變化、治療反應及功能改善情形,避免重複記載或缺乏個別就醫時的具體病況,以支持治療必要性,防止違反 0114A 此病人所附病歷資料每次記載內容均同。
- 選擇 F44.9 (未明示之解離症) 診斷時,病歷應說明為何無法歸類至更具體的解離症亞型 (如 F44.0 解離性失憶、F44.81 解離性身份疾患等),或呈現多種解離症狀但無主導類型,以避免被質疑診斷的精確性。
解離症 SOAP 病歷書寫參考
OPDSTAR 整理 範例情境,非實際病例
| S | 患者主訴近三個月來反覆出現「時間斷裂感」,有時會突然發現自己身處某地卻不記得如何到達,或與人對話時感覺自己像在看電影,對話內容模糊。這些經驗導致工作上常出錯,與家人溝通困難。否認藥物濫用或頭部外傷史。 |
|---|---|
| O | 會談中,患者偶有眼神飄忽,對特定近期事件的回憶顯得遲疑或空白。情緒表現平淡,無明顯躁動或激動。神經學檢查無異常。精神狀態檢查顯示現實感輕微受損,但定向力、判斷力、抽象思考能力大致正常。 |
| A | 解離症 (F44.9)。診斷依據為患者反覆出現解離性失憶及現實感喪失,症狀已造成顯著職業與社交功能障礙,且經評估已排除物質使用、器質性腦病變及其他精神疾病所致。 |
| P | 藥物:若有共病焦慮或憂鬱,可參考短期低劑量抗憂鬱劑。例如:sertraline 25mg QD (每日一次) 兩週,評估耐受性與效果。處置:安排 44501B 特殊心理社會治療,每週一次,共四次,著重於穩定化與應對技巧。衛教患者解離症狀為應對壓力的方式,鼓勵記錄解離發作的觸發因素。回診:兩週後回診評估藥物反應及解離症狀頻率與強度。 |
解離症處方參考
OPDSTAR 整理 一般臨床實務參考,最終由醫師依專業判斷
- 抗憂鬱劑 (SSRIs):若解離症伴隨顯著憂鬱或焦慮症狀,可參考使用選擇性血清素再吸收抑制劑 (SSRIs)。例如:sertraline 25-50mg QD,起始劑量可為 25mg,視反應調整,通常需 4-6 週評估療效。
- 抗焦慮劑 (Benzodiazepines):對於急性、嚴重且影響功能的焦慮或激躁症狀,可考慮短期、低劑量使用苯二氮平類藥物。例如:lorazepam 0.5-1mg PRN (需要時服用),每日不超過 2-3 次,應避免長期使用以減少依賴風險。
- 心理治療處置碼:申報 44501B 特殊心理社會治療 (成人) 或 44504B 支持性心理社會治療時,病歷應具體記載治療目標、討論內容及所用技巧,以符合健保審查要求。
常見問題
解離症 (F44.9) 如何與創傷後壓力症 (PTSD) 或精神病性疾患區別?
解離症的核心特徵是意識、記憶、身份或環境知覺的整合性功能受損,通常無幻覺或妄想等精神病性症狀。PTSD 雖可伴隨解離症狀,但其診斷需有明確創傷事件、侵入性症狀、迴避行為及負向認知與情緒改變。精神病性疾患則以幻覺、妄想、混亂言語或行為為主要表現,與解離症的「自我」或「現實」脫離感不同。鑑別診斷需詳細病史詢問及精神狀態檢查。
申報 F44.9 解離症時,可搭配哪些健保處置代碼以支持治療?
申報 F44.9 時,可依病情需要搭配多種心理治療相關處置代碼。例如,44501B 特殊心理社會治療 (成人) 或 44504B 支持性心理社會治療,用於提供心理支持、應對技巧訓練。若需更深入評估,可參考 45055C 人格特質評鑑或 45058C 心理測驗。對於伴隨睡眠障礙者,可考慮 17008B 睡眠多項生理檢查。
針對解離症 (F44.9) 的病歷記錄,哪些要素最能降低健保核刪風險?
降低核刪風險的關鍵在於病歷的「具體性」與「個別化」。應詳實記錄每次就診時患者主訴的解離症狀變化、治療目標、所採用的心理治療技巧(如認知行為、辨證行為治療元素)及病患對治療的反應。此外,需明確記載鑑別診斷的排除過程,並避免使用模糊或重複的描述,以符合「本科審查注意事項摘錄」第五點及避免 0114A 的核減。
精神科健保申報完整資料
以下為精神科全科共用的健保申報參考資料,包含審查注意事項全文、核刪代碼、處置代碼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