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律神經失調
Disorder of the autonomic nervous system, unspecified · 精神科(Psychiatry)
ICD-10: G90.9 精神科 創傷壓力與解離
整理:OPDSTAR 團隊 最後更新:2026-04-15
ICD-10 診斷碼
代碼
G90.9中文名稱
自律神經失調
英文名稱
Disorder of the autonomic nervous system, unspecified
分類
創傷壓力與解離
所屬專科
自律神經失調核刪注意事項
OPDSTAR 整理 依據審查注意事項及臨床實務彙整,僅供參考
申報 G90.9(自律神經失調)時,常見注意事項:
- G90.9 申報時,病歷應詳實記載患者自律神經失調相關症狀(如心悸、呼吸困難、腸胃不適、出汗異常、姿勢性低血壓等)的具體表現、發作頻率與持續時間,並記錄排除其他器質性疾病的過程,以避免 0004A 治療與病情診斷不符的核刪。
- 針對 G90.9 慢性病程患者,每次回診病歷應記錄症狀變化、治療反應及功能改善情形,避免每次記載內容雷同,以符合 0114A 避免核刪。若長期處方相同藥物,需記錄持續治療的必要性。
- 申報 G90.9 診斷時,可參考搭配 45046C 生理心理功能檢查或 44504B 支持性心理社會治療,以評估患者壓力反應、情緒狀態及提供心理支持,但需在病歷中具體記載評估結果或治療內容,避免 0181A 病歷資料缺乏具體內容。
- 鑑別診斷 G90.9 與焦慮症 (F41.x) 或身體化症狀疾患 (F45.x) 時,病歷應記錄自律神經症狀是否獨立於特定情緒事件,或是否伴隨過度健康焦慮,以支持 G90.9 的診斷依據,避免診斷模糊導致核刪。
自律神經失調 SOAP 病歷書寫參考
OPDSTAR 整理 範例情境,非實際病例
| S | 患者主訴近三個月來反覆出現心悸、胸悶、呼吸不順,尤其在壓力大時更明顯,曾至心臟科檢查排除器質性問題。同時伴隨失眠、入睡困難,以及腸胃蠕動變慢、便秘情形。工作壓力大,影響專注力與生活品質。 |
|---|---|
| O | 意識清楚,定向力佳。情緒略顯焦慮,坐立不安。心率 88 bpm,血壓 130/85 mmHg。瞳孔對光反射正常,肢體肌力及感覺正常。無顫抖或不自主運動。睡眠日記顯示平均睡眠時間少於 6 小時,入睡潛伏期超過 30 分鐘。 |
| A | 自律神經失調 (G90.9)。診斷依據為患者主訴多系統(心血管、呼吸、腸胃、睡眠)自律神經症狀,且經心臟科檢查排除器質性病變,理學檢查未見其他神經學異常,並伴隨情緒焦慮與睡眠障礙,符合自律神經功能紊亂的臨床表現。 |
| P | 1. 藥物治療:Escitalopram 10 mg QD po,持續 4 週,用於改善情緒與自律神經症狀。必要時可搭配 Alprazolam 0.25 mg PRN po 緩解急性焦慮。 2. 衛教:教導壓力管理技巧、腹式呼吸、規律運動、建立良好睡眠衛生習慣。 3. 回診:4 週後回診評估藥物反應與症狀改善情形。 |
自律神經失調處方參考
OPDSTAR 整理 一般臨床實務參考,最終由醫師依專業判斷
- 針對情緒與自律神經症狀,可參考使用選擇性血清素再回收抑制劑 (SSRI),例如 Escitalopram 5-10 mg 每日一次,或 Sertraline 25-50 mg 每日一次,療程通常需 4-6 週才能評估初步效果。
- 針對急性焦慮或睡眠障礙,可短期使用苯二氮平類藥物,例如 Alprazolam 0.25-0.5 mg 每日一至三次,或 Lorazepam 0.5-1 mg 每日一至二次,但應注意成癮性,不宜長期連續使用超過 2-4 週。
- 若患者主要表現為心悸、手抖等交感神經亢奮症狀,且無禁忌症,可考慮短期使用非選擇性 β-阻斷劑,例如 Propranolol 10-20 mg 每日二至三次,以緩解周邊身體症狀。
常見問題
自律神經失調 (G90.9) 如何與焦慮症 (F41.x) 區別?
自律神經失調的診斷,主要著重於身體多系統的自律神經功能紊亂症狀,且通常已排除器質性病變。焦慮症則以過度擔憂、恐懼、緊張等情緒症狀為主,其身體症狀常為焦慮的伴隨表現。區別重點在於症狀的起始、主要表現、以及是否伴隨特定情境或認知扭曲。病歷記錄可強調自律神經症狀的獨立性與廣泛性,以及情緒症狀是否為繼發性。
申報 G90.9 診斷時,可搭配哪些處置代碼以支持治療?
申報 G90.9 時,可參考搭配 45046C 生理心理功能檢查,以評估患者的壓力反應與生理回饋狀態。若提供心理支持或行為介入,可申報 44504B 支持性心理社會治療。若有睡眠困擾,經評估後可考慮 17008B 睡眠多項生理檢查。這些處置需有具體病歷記錄支持其必要性與執行內容。
自律神經失調治療多久未見改善,需考慮轉介或進階檢查?
若經標準藥物治療(如 SSRI 類藥物)及心理社會支持 6-8 週後,自律神經失調症狀仍無明顯改善或甚至惡化,可考慮轉介至次專科醫師進行更深入的評估,例如神經內科或內分泌科,以再次排除潛在的器質性疾病,或評估是否需要調整治療策略,如合併其他藥物或非藥物治療。
精神科健保申報完整資料
以下為精神科全科共用的健保申報參考資料,包含審查注意事項全文、核刪代碼、處置代碼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