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D-10 診斷碼
中度鬱症核刪注意事項
健保署原文
精神科審查注意事項原文(健保署公告全文)
常見問題
中度鬱症 (F32.1) 與輕度鬱症 (F32.0) 或適應障礙症 (F43.2) 的主要區別為何?
F32.1 的症狀數量與嚴重度較 F32.0 更顯著,且對日常功能造成中度程度的損害。適應障礙症通常有明確的壓力源,且症狀在壓力源移除後會緩解,病程通常不超過六個月,其症狀嚴重度也較輕,不符合重度憂鬱症的完整診斷標準。
申報 F32.1 中度鬱症時,可參考搭配哪些精神科處置代碼?
依病情需要,可參考搭配「支持性心理社會治療」(44504B)、「特殊心理社會治療-成人」(44501B) 等心理治療項目。若有睡眠困擾,可考慮「睡眠多項生理檢查」(17008B);若需評估認知功能,可參考「電腦化神經心理測驗」(20042B) 或「智能評鑑」(45052C)。申報時,病歷需詳實記錄各項處置之必要性及具體內容。
中度鬱症患者接受治療多久後,若無明顯改善,需考慮轉介或進階檢查?
若患者經足夠劑量之抗憂鬱劑治療 4-6 週後,症狀仍無顯著改善或惡化,或出現難以處理的嚴重副作用,可考慮調整藥物、合併其他治療模式(如心理治療、重複經顱磁刺激 rTMS),或轉介至次專科醫師評估,以排除難治型憂鬱症、雙相情緒障礙症或其他共病之可能性。
精神科健保申報完整資料
以下為精神科全科共用的健保申報參考資料,包含審查注意事項全文、核刪代碼、處置代碼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