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50.81

暴食障礙

Binge eating disorder

精神科 · Psychiatry

ICD-10 · F50.81 精神科 物質使用與飲食障礙

ICD-10 診斷碼

代碼
F50.81
中文名稱
暴食障礙
英文名稱
Binge eating disorder
分類
物質使用與飲食障礙

暴食障礙核刪注意事項

健保署原文 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費用審查注意事項

精神科審查注意事項原文(健保署公告全文)

OPDSTAR 整理 會員可看

申報 F50.81(暴食障礙)時,病歷常見的記載重點整理。

整理內容僅供參考,實際以健保署公告為準。

登入後可看完整整理內容。

暴食障礙 SOAP 病歷書寫參考

OPDSTAR 整理 範例情境,非實際病例
S
32歲女性患者主訴近半年來每週至少有2-3次暴食發作,每次發作會快速吃下大量食物,即使不餓也會吃到撐,常在獨自一人時發生,事後感到極度羞恥、沮喪。否認有催吐、使用瀉劑或過度運動等代償行為。體重無明顯變化,但對體型感到不滿。影響社交活動與工作專注力。
O
身高165公分,體重72公斤,BMI 26.5 kg/m²。面部表情焦慮,眼神迴避。精神狀態檢查顯示情緒低落,自尊感低落,對暴食行為有明顯的失控感與痛苦感。

評估(A)與計畫(P)段登入後可看。

常見問題

暴食障礙與神經性暴食症 (Bulimia Nervosa) 的主要區別為何?

暴食障礙 (F50.81) 的核心特徵是反覆暴食發作,但發作後「沒有」規律性的代償行為,例如催吐、過度運動、使用瀉劑或利尿劑。神經性暴食症 (F50.2) 則「有」反覆且不當的代償行為,以避免體重增加。病歷記錄時,應明確記載患者有無代償行為,以支持F50.81的診斷。

申報暴食障礙 (F50.81) 相關醫療費用時,病歷記錄哪些要素最能支持申報合理性?

病歷應詳實記錄暴食發作的頻率、持續時間、每次發作的具體行為(如快速進食、吃到不適地飽脹、不餓時進食、獨自進食等),以及發作後的情緒反應(如羞恥、沮喪、罪惡感)。同時,需明確記載「無」規律性代償行為。若有進行心理治療,應依健保署「心理治療評審原則」記錄治療目標、具體討論內容及使用的治療技巧,並記錄每次治療的進展與患者反應,以避免 0181A(病歷資料缺乏具體內容)或 0114A(病歷資料每次記載內容均同)的核刪。

暴食障礙患者接受治療多久後,若無改善應考慮轉介或進階檢查?

暴食障礙的治療反應因人而異,但若患者在接受足夠劑量且足夠療程的藥物治療(例如SSRIs至少8-12週)或規律心理治療(例如CBT至少12-20週)後,暴食發作頻率仍無顯著減少,或情緒困擾持續嚴重,則可考慮轉介至次專科醫師評估,或考慮合併其他治療模式。同時,需排除潛在的共病症,如重度憂鬱症、焦慮症或其他精神疾患,必要時可搭配 45058C(心理測驗)或 20042B(電腦化神經心理測驗)進行更全面的評估。

精神科健保申報完整資料

以下為精神科全科共用的健保申報參考資料,包含審查注意事項全文、核刪代碼、處置代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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