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D-10 診斷碼
喪慟反應核刪注意事項
健保署原文
精神科審查注意事項原文(健保署公告全文)
常見問題
喪慟反應 (F43.21) 如何與重度憂鬱症 (F32.x) 及複雜性哀傷 (F43.8) 區別?
F43.21 喪慟反應的症狀發生於明確壓力源三個月內,且症狀嚴重度通常較輕,不符合重度憂鬱症的完整診斷標準,且當壓力源或其後果終止後,症狀通常在六個月內緩解。重度憂鬱症的症狀可能無明確壓力源,或症狀嚴重度更高、持續時間更長,且包含核心憂鬱症狀。複雜性哀傷(或稱延長性哀傷障礙,目前 ICD-11 納入)則指喪失事件後,哀傷反應持續超過預期時間(通常超過 6-12 個月),且嚴重影響功能。
申報 F43.21 喪慟反應時,可搭配哪些精神科處置代碼以支持治療?
針對喪慟反應,可參考申報如 44504B (支持性心理社會治療) 以提供情緒支持與調適技巧;若有明顯焦慮或失眠,可考慮 45058C (心理測驗) 進行評估。若需更深入的心理介入,在符合健保署審查原則下,亦可考慮 45010C (支持性心理治療) 或 44501B (特殊心理社會治療- 成人)。
針對喪慟反應的病歷記錄,哪些要素最能支持申報合理性?
支持申報合理性的關鍵在於詳實記錄壓力源的性質與發生時間、病患對壓力源的具體反應(情緒、行為、生理症狀)、症狀的嚴重度與持續時間、對日常功能(如工作、學業、人際關係)的影響,以及每次治療後的症狀變化與治療反應。特別是每次就診時,應具體記載當次會談內容與治療目標,以支持治療的必要性與合理性,避免 0114A (每次記載內容均同) 或 0181A (病歷資料缺乏具體內容)。
精神科健保申報完整資料
以下為精神科全科共用的健保申報參考資料,包含審查注意事項全文、核刪代碼、處置代碼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