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D-10 診斷碼
維生素D缺乏核刪注意事項
健保署原文
兒科審查注意事項原文(健保署公告全文)
常見問題
此疾病如何與最相似的鑑別診斷區別?
維生素D缺乏 (E55.9) 需與其他代謝性骨病變如低磷酸鹽性佝僂病 (E83.3) 或腎性骨病變 (N25.0) 區別。維生素D缺乏主要表現為血清 25(OH)D 濃度低、副甲狀腺素 (PTH) 升高、血鈣可能正常或偏低、血磷偏低。低磷酸鹽性佝僂病則主要為血磷低,但血清 25(OH)D 和 PTH 通常正常。病史中日照不足、飲食缺乏維生素D是 E55.9 的重要線索。
病歷記錄哪些要素最能支持申報合理性?
針對維生素D缺乏 (E55.9) 申報,病歷應詳實記錄患兒的維生素D缺乏風險因子 (如純母乳哺育、日照不足、慢性疾病、藥物使用史)、具體臨床症狀 (如生長遲緩、骨骼變形、肌肉無力、易激躁)、理學檢查陽性發現 (如前囟門過大或軟化、肋骨串珠、手腕/腳踝增寬、下肢彎曲),以及相關檢驗數據 (如血清 25(OH)D 濃度)。治療計畫應明確記載所用藥物學名、劑量、療程長度及衛教內容,並定期追蹤評估治療反應。
治療多久看不到改善需考慮轉介或進階檢查?
維生素D缺乏 (E55.9) 經足量 cholecalciferol 治療 3-6 個月後,若臨床症狀 (如骨骼變形、生長遲緩) 無明顯改善,或追蹤血清 25(OH)D 濃度仍未達目標值,應考慮轉介至小兒內分泌科或腎臟科,評估是否存在其他罕見的維生素D代謝異常、吸收不良症候群、或腎臟疾病等,並可能需進行更進階的檢查,如血清 1,25(OH)2D、血磷、腎功能、骨骼X光片等。
兒科健保申報完整資料
以下為兒科全科共用的健保申報參考資料,包含審查注意事項全文、核刪代碼、處置代碼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