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疹
Skin rash · 兒科(Pediatrics)
ICD-10: R21 兒科 皮膚問題
整理:OPDSTAR 團隊 最後更新:2026-04-15
ICD-10 診斷碼
皮疹核刪注意事項
OPDSTAR 整理 依據審查注意事項及臨床實務彙整,僅供參考
申報 R21(皮疹)時,常見注意事項:
- R21 申報時,病歷應詳實記錄皮疹的型態、分佈、發病時間、伴隨症狀及鑑別診斷考量,以支持此非特異性診斷,並避免因病歷記載不足而違反 0181A。
- 若皮疹病患使用類固醇或抗生素,病歷須明確記載使用理由,例如類固醇用於緩解嚴重搔癢或發炎,抗生素用於疑似繼發性細菌感染,以符合兒科審查注意事項第 3 點及第 4 點,並避免違反 0010A 治療不符醫療常規。
- 對於 R21 的追蹤門診,病歷應記錄皮疹的變化、新出現的症狀或檢查結果,而非重複記載相同內容,以避免違反 0114A (病歷資料每次記載內容均同) 或 0005A (非必要之連續就診)。
- 當皮疹原因不明確需進行鑑別診斷時,可參考申報 08011C (全套血液檢查 I) 或 57110C (嬰幼兒抽血) 等檢驗項目,但病歷需註明檢查目的與其必要性,以避免違反兒科審查注意事項第 2 點。
皮疹 SOAP 病歷書寫參考
OPDSTAR 整理 範例情境,非實際病例
| S | 3歲男童,主訴全身性紅疹伴搔癢三天。紅疹最初出現在軀幹,後擴散至四肢。無發燒、咳嗽、流鼻水,食慾及活動力正常。曾自行塗抹凡士林無效。 |
|---|---|
| O | 意識清楚,活動力佳。全身皮膚可見散在性、多形性紅斑丘疹,部分中央有小水泡,無明顯膿皰或結痂。軀幹及四肢分佈較密集,臉部較少。無淋巴結腫大。口腔黏膜無潰瘍。心肺腹部理學檢查無特殊發現。 |
| A | 皮疹 (R21)。考量多形性紅斑丘疹,需鑑別診斷病毒疹、藥物疹或蟲咬反應。目前無明確感染源或藥物暴露史,持續觀察並評估。 |
| P | 口服抗組織胺:Cetirizine syrup 5mg/5ml,每次 2.5ml,每日一次,共 3 天,緩解搔癢。 外用類固醇藥膏:Hydrocortisone cream 1%,每日兩次,薄擦於紅疹處,共 3 天,減輕發炎。 衛教:避免搔抓,保持皮膚清潔乾燥,穿著寬鬆衣物。若紅疹惡化、出現發燒或其他不適,立即回診。 回診:3 天後追蹤皮疹變化。 |
皮疹處方參考
OPDSTAR 整理 一般臨床實務參考,最終由醫師依專業判斷
- 口服抗組織胺:對於搔癢性皮疹,可參考使用第二代抗組織胺如 Cetirizine (兒童劑量:6個月至2歲每日2.5mg;2至6歲每日5mg;6歲以上每日10mg),或 Levocetirizine (兒童劑量:6個月至6歲每日1.25mg;6歲以上每日2.5-5mg),療程通常為 3-7 天,視症狀緩解情況調整。
- 外用類固醇:輕度至中度發炎性皮疹,可參考使用弱效至中效外用類固醇,如 Hydrocortisone cream 1% 或 Mometasone furoate cream 0.1%,每日一至兩次,薄擦於患處,療程通常不超過 7 天,並注意避免長期使用於臉部或尿布區。
- 保濕劑:若皮膚乾燥或有脫屑,可參考使用不含香料的保濕乳液或凡士林,每日多次塗抹,有助於修復皮膚屏障,減少搔癢。
常見問題
皮疹 (R21) 如何與常見的兒童病毒疹區別?
R21 屬於非特異性皮疹,通常用於初步診斷或當病因不明時。區別兒童病毒疹時,需仔細評估伴隨症狀,例如發燒、咳嗽、流鼻水、結膜炎等。例如,麻疹前驅期有科氏斑,水痘為全身性水泡疹,腸病毒手足口病則有手、足、口部的特徵性病灶。R21 申報時,病歷應記錄無特定病毒感染的臨床證據,或正在觀察中。
申報 R21 時,病歷記錄哪些要素最能降低核刪風險?
申報 R21 時,病歷應詳實記錄皮疹的詳細描述(型態、分佈、顏色、大小、有無滲出液或結痂)、發病時間、進展速度、伴隨症狀(如搔癢、疼痛、發燒)、近期藥物使用史、接觸史、家族史等。此外,需記錄已排除的常見鑑別診斷,或說明為何目前無法確立更精確的診斷,以及後續的觀察計畫或檢驗安排。這有助於避免因病歷記載過於簡略而違反 0181A。
兒童皮疹經門診治療多久未改善,應考慮轉介或進階檢查?
兒童皮疹若經初步門診治療 3-7 天後仍無明顯改善,或症狀惡化、出現全身性症狀(如高燒不退、活動力下降、淋巴結腫大)、特殊型態皮疹(如紫斑、環狀疹、靶狀疹),或懷疑有免疫缺陷、罕見疾病等情況,應考慮轉介至皮膚科或小兒過敏免疫科進行進階評估,或安排進一步的實驗室檢查(如病毒抗體、自體免疫抗體等)。
兒科健保申報完整資料
以下為兒科全科共用的健保申報參考資料,包含審查注意事項全文、核刪代碼、處置代碼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