玫瑰疹
Roseola infantum · 兒科(Pediatrics)
ICD-10: B08.20 兒科 病毒感染
整理:OPDSTAR 團隊 最後更新:2026-04-15
ICD-10 診斷碼
玫瑰疹核刪注意事項
OPDSTAR 整理 依據審查注意事項及臨床實務彙整,僅供參考
申報 B08.20(玫瑰疹)時,常見注意事項:
- 玫瑰疹 (B08.20) 屬病毒感染,病程為自限性。申報抗生素處方時,病歷應詳實記錄合併細菌感染之具體證據,避免違反 0004A (治療與病情診斷不符) 或 0010A (採用之療法不符醫療常規)。
- 玫瑰疹診斷主要依據臨床表現,若申報如 08011C (全套血液檢查 I) 等檢驗項目,病歷應明確記載鑑別診斷考量或合併症疑慮,以支持其必要性,避免因 0181A (病歷資料缺乏具體內容) 而核減。
- 玫瑰疹病程通常在發燒後 3-5 天出疹,出疹後病情多趨緩。若於出疹後仍頻繁安排門診追蹤,病歷應記錄特殊病情變化或併發症疑慮,以避免違反 0005A (非必要之門診/連續就診)。
- 病歷記錄玫瑰疹時,應具體描述發燒型態 (高燒驟降後出疹)、皮疹特徵 (軀幹為主、壓之褪色之斑丘疹) 及其他伴隨症狀 (如眼瞼水腫、頸部淋巴結腫大),以區別麻疹、德國麻疹或腸病毒疹等鑑別診斷,強化 B08.20 診斷之支持度。
玫瑰疹 SOAP 病歷書寫參考
OPDSTAR 整理 範例情境,非實際病例
| S | 1歲半男童,主訴高燒3天,最高39.8°C,退燒後全身出紅疹。活動力食慾尚可,無咳嗽流鼻水。 |
|---|---|
| O | 體溫 37.5°C,心跳 120 bpm,呼吸 25 rpm。意識清醒,活動力良好。咽部輕微充血,無扁桃腺化膿。頸部可觸及數顆小淋巴結。軀幹及四肢近端可見散在性、2-5mm 大小、壓之褪色之玫瑰色斑丘疹,無水泡或膿皰。鼓膜無發炎。 |
| A | 玫瑰疹 (Roseola infantum, B08.20)。診斷依據為典型高燒驟降後全身出疹之病程,皮疹特徵符合玫瑰疹,且無其他特殊症狀或病史支持其他病毒疹或藥物疹。 |
| P | 1. Acetaminophen 120mg/5ml 糖漿,每次 5ml (約 10-15mg/kg/dose),發燒時使用,每 4-6 小時一次。 2. 衛教:玫瑰疹為自限性病毒感染,皮疹約 2-3 天會自行消退。注意體溫變化,維持水分攝取。若活動力下降、持續高燒不退或出現其他異常症狀,立即回診。 3. 回診安排:若症狀無改善或惡化,隨時回診。 |
玫瑰疹處方參考
OPDSTAR 整理 一般臨床實務參考,最終由醫師依專業判斷
- 發燒時可參考使用 Acetaminophen (如:Scanol syrup 120mg/5ml),劑量約 10-15 mg/kg/dose,每 4-6 小時一次,或 Ibuprofen (如:Brufen syrup 100mg/5ml),劑量約 5-10 mg/kg/dose,每 6-8 小時一次,以緩解發燒不適。療程依症狀持續約 3-5 天。
- 玫瑰疹為病毒感染,一般不需使用抗生素。若有合併細菌感染之疑慮,可參考兒科審查注意事項第 7 點,優先使用第一線抗生素,並詳實記錄使用理由。
- 皮疹通常不癢,不需特別藥物治療。若有輕微搔癢,可考慮短期使用口服抗組織胺如 Cetirizine syrup (如:Zyrtec solution 1mg/ml),劑量依體重調整,每日一次。
常見問題
玫瑰疹與其他常見兒童出疹疾病(如麻疹、德國麻疹、腸病毒疹)如何區別?
玫瑰疹的典型特徵是高燒 3-5 天後體溫驟降,隨即出現全身性玫瑰色斑丘疹,皮疹通常不癢,且出疹後活動力與食慾多半恢復。麻疹出疹前有咳嗽、流鼻水、結膜炎等前驅症狀,且皮疹由耳後、臉部開始擴散。德國麻疹皮疹較細小,常伴有耳後淋巴結腫大。腸病毒疹則可能伴隨手足口病或疱疹性咽峽炎等特徵性病灶。
申報玫瑰疹 (B08.20) 時,病歷記錄哪些要素最能降低核刪風險?
病歷應詳實記錄發燒的起始時間、最高溫度、持續天數及退燒後出疹的典型病程。皮疹的部位、型態 (斑丘疹、壓之褪色)、大小、有無搔癢等特徵性描述,以及病童的活動力、食慾等全身性狀況,皆有助於支持玫瑰疹的診斷。同時,應記錄排除其他鑑別診斷的依據,例如無呼吸道症狀、無特殊口腔病灶等。
玫瑰疹病童在門診治療多久後,若症狀未改善需考慮轉介或進階檢查?
玫瑰疹通常為自限性疾病,皮疹在 2-3 天內會自行消退。若病童在出疹後仍持續高燒不退、活動力明顯下降、精神不濟、出現抽搐或其他神經學症狀,或皮疹型態與典型玫瑰疹不符,則需考慮是否有其他併發症或診斷錯誤,應安排進一步檢查或轉介至兒科急診或住院評估。
兒科健保申報完整資料
以下為兒科全科共用的健保申報參考資料,包含審查注意事項全文、核刪代碼、處置代碼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