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D-10 診斷碼
手足口病核刪注意事項
兒科審查注意事項原文(健保署公告全文)
常見問題
手足口病如何與其他常見的兒童出疹性疾病區分?
手足口病 (B08.4) 的特徵是口腔潰瘍與手掌、腳掌及臀部的皮疹(紅斑、丘疹、水泡)。與其相似的鑑別診斷包括:疱疹性咽峽炎 (Herpangina) 主要表現為口腔後部(軟顎、懸壅垂、扁桃腺)的潰瘍,通常無手腳皮疹。水痘 (Chickenpox) 皮疹分佈為向心性,軀幹較多,四肢較少,且皮疹型態為多形性(斑疹、丘疹、水泡、結痂同時存在),水泡周圍有紅暈,且搔癢感明顯,與手足口病的水泡型態及分佈不同。腸病毒疹:某些腸病毒株可能引起非典型皮疹,但若無口腔潰瘍及手腳典型病灶,則不歸類為手足口病。
申報手足口病 (B08.4) 時,可搭配哪些處置代碼?
手足口病主要為支持性療法,一般不需特殊處置。若有水泡破潰導致局部傷口,為預防繼發感染或減輕不適,可依傷口大小申報淺部創傷處理,例如 48001C (淺部創傷處理-傷口長小於五公分者)。若病童因口腔潰瘍嚴重導致脫水疑慮,可能需評估電解質或血糖,此時可考慮 57110C (嬰幼兒抽血) 搭配 09005C (血液及體液葡萄糖-空腹) 或 08011C (全套血液檢查 I) 等檢驗項目,但需有明確的病歷記載支持其必要性。
手足口病治療多久未見改善或出現何種症狀時,應考慮轉介或進階檢查?
手足口病通常為自限性疾病,病程約 7-10 天。若病童出現以下任一重症前兆,應立即轉介至醫院或進行進階檢查:持續高燒(體溫超過 39°C 且持續三天以上,或退燒後精神活動力仍差)、嗜睡、意識不清(精神萎靡、活動力下降、對外界刺激反應遲鈍)、肌躍型抽搐(無故驚嚇或突然出現肢體抖動)、持續嘔吐(頻繁嘔吐,尤其合併腹瀉,可能導致脫水)、呼吸急促、心跳加快(臉色蒼白、冒冷汗,可能為心肺功能受損徵兆)、肢體無力、麻痺(懷疑併發急性無力肢體麻痺)。這些症狀可能提示腸病毒重症,需立即住院觀察及治療。
兒科健保申報完整資料
以下為兒科全科共用的健保申報參考資料,包含審查注意事項全文、核刪代碼、處置代碼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