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78.1

食物過敏

Food allergy

兒科 · Pediatrics

ICD-10 · T78.1 兒科 過敏疾病

ICD-10 診斷碼

代碼
T78.1
中文名稱
食物過敏
英文名稱
Food allergy
分類
過敏疾病

食物過敏核刪注意事項

健保署原文 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費用審查注意事項

兒科審查注意事項原文(健保署公告全文)

OPDSTAR 整理 會員可看

申報 T78.1(食物過敏)時,病歷常見的記載重點整理。

整理內容僅供參考,實際以健保署公告為準。

登入後可看完整整理內容。

食物過敏 SOAP 病歷書寫參考

OPDSTAR 整理 範例情境,非實際病例
S
1歲半男童,昨日晚餐食用蝦仁炒飯後約30分鐘,出現全身性蕁麻疹、嘴唇腫脹,並有間歇性咳嗽。家長表示過去無類似病史。
O
意識清楚,活動力可。皮膚:軀幹及四肢可見多處膨疹,邊緣紅暈,中央蒼白,部分融合成片。嘴唇明顯腫脹。呼吸音清,無喘鳴。心音S1S2規則。腹部軟,無壓痛。

評估(A)與計畫(P)段登入後可看。

常見問題

食物過敏與食物不耐症如何區別?

食物過敏涉及免疫系統反應,症狀通常迅速且可能危及生命(如蕁麻疹、血管性水腫、呼吸困難、過敏性休克)。食物不耐症則不涉及免疫反應,通常是消化系統問題,症狀較輕微且多限於腸胃道(如腹脹、腹瀉),不會危及生命。診斷上,食物過敏可透過特異性IgE檢測或皮膚點刺試驗輔助,食物不耐症則無特定免疫學檢測。

申報 T78.1 時,可搭配哪些處置代碼以支持診斷或治療?

申報 T78.1 時,若有抽血檢測過敏原,可搭配 57110C (嬰幼兒抽血);若有急性皮膚症狀處理,可搭配 48001C (淺部創傷處理-傷口長小於五公分者) 或 48012C (中換藥) 等,但需有具體傷口或皮膚病灶處理的病歷記載。若因嚴重反應需靜脈輸液,可申報 57120B/57121B/57122B (嬰兒/幼兒/兒童靜脈留置導管) 相關處置。

慢性食物過敏的病歷記錄,哪些要素最能支持申報合理性?

慢性食物過敏的病歷記錄,應詳實記載過敏原暴露史、每次發作的症狀、嚴重度、治療反應、飲食日記、過敏原迴避策略的執行狀況,以及定期追蹤的過敏原檢測結果。特別是對於長期用藥或頻繁回診的案例,需具體記錄每次就醫時的病況變化,以避免 0114A (病歷記載內容均同) 或 0005A (非必要之門診/連續就診) 的核刪。

兒科健保申報完整資料

以下為兒科全科共用的健保申報參考資料,包含審查注意事項全文、核刪代碼、處置代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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