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物過敏
Food allergy · 兒科(Pediatrics)
ICD-10: T78.1 兒科 過敏疾病
整理:OPDSTAR 團隊 最後更新:2026-04-15
ICD-10 診斷碼
食物過敏核刪注意事項
OPDSTAR 整理 依據審查注意事項及臨床實務彙整,僅供參考
申報 T78.1(食物過敏)時,常見注意事項:
- 食物過敏 (T78.1) 申報時,病歷應詳實記載明確的食物暴露史、發病時間、具體過敏反應症狀及嚴重度,以支持診斷。缺乏具體病史或症狀描述,可能導致 0181A (病歷資料缺乏具體內容) 核刪。
- 若針對食物過敏進行過敏原檢測,如特異性IgE抽血檢驗,需於病歷中明確記載檢測目的與臨床依據。抽血處置可參考申報 57110C (嬰幼兒抽血),但需有檢測必要性之佐證。
- 急性食物過敏反應若使用全身性類固醇或多種抗組織胺,病歷應記錄症狀嚴重度(如血管性水腫、呼吸道症狀)以證明用藥必要性。若無明確適應症,可能被認定為 0010A (療法不符醫療常規)。
- 對於慢性食物過敏或反覆發作的病例,病歷應記錄每次就診時的病況變化、飲食調整、過敏原迴避執行狀況及治療反應。若病歷記載內容每次均同,缺乏個別就醫時的具體病況,可能導致 0114A (病歷記載內容均同) 或 0005A (非必要之門診/連續就診) 核刪。
- 食物過敏 (T78.1) 應與食物不耐症鑑別。病歷記錄需支持免疫介導的過敏反應,而非單純消化道症狀。若診斷與治療不符,可能導致 0004A (治療與病情診斷不符) 核刪。
食物過敏 SOAP 病歷書寫參考
OPDSTAR 整理 範例情境,非實際病例
| S | 1歲半男童,昨日晚餐食用蝦仁炒飯後約30分鐘,出現全身性蕁麻疹、嘴唇腫脹,並有間歇性咳嗽。家長表示過去無類似病史。 |
|---|---|
| O | 意識清楚,活動力可。皮膚:軀幹及四肢可見多處膨疹,邊緣紅暈,中央蒼白,部分融合成片。嘴唇明顯腫脹。呼吸音清,無喘鳴。心音S1S2規則。腹部軟,無壓痛。 |
| A | 食物過敏 (T78.1),疑似對蝦過敏引起急性蕁麻疹及血管性水腫。診斷依據為明確的食物暴露史、迅速發生的典型過敏反應(全身性蕁麻疹、血管性水腫、輕微呼吸道症狀)。 |
| P | 1. 口服抗組織胺:Cetirizine 2.5 mg QD x 5天,緩解皮膚搔癢及腫脹。 2. 口服類固醇:Prednisolone 5 mg QD x 3天,用於控制血管性水腫。 3. 衛教:嚴格避免食用蝦及其製品,提供過敏原迴避衛教單張。教導家長辨識過敏反應加重跡象。 4. 回診:3天後門診追蹤,評估症狀改善情形及討論進一步過敏原檢測。 |
食物過敏處方參考
OPDSTAR 整理 一般臨床實務參考,最終由醫師依專業判斷
- 第二代抗組織胺如 Cetirizine (口服液劑 1 mg/mL,兒童劑量 0.25 mg/kg/day,每日一次) 或 Levocetirizine (口服液劑 0.5 mg/mL,兒童劑量 0.125 mg/kg/day,每日一次) 可用於緩解急性過敏症狀,療程視症狀持續時間而定,通常3-7天。
- 嚴重急性過敏反應(如血管性水腫、輕度呼吸道症狀)可短期使用口服類固醇,例如 Prednisolone (兒童劑量 0.5-1 mg/kg/day,分1-2次給予),療程通常3-5天,需注意劑量與療程長度以避免副作用。
- 若食物過敏引起異位性皮膚炎惡化,可局部使用中效價外用類固醇,如 Fluticasone propionate cream (0.05%) 或 Mometasone furoate cream (0.1%),每日一至二次,薄擦於患部,通常不超過兩週,並搭配保濕劑使用。
常見問題
食物過敏與食物不耐症如何區別?
食物過敏涉及免疫系統反應,症狀通常迅速且可能危及生命(如蕁麻疹、血管性水腫、呼吸困難、過敏性休克)。食物不耐症則不涉及免疫反應,通常是消化系統問題,症狀較輕微且多限於腸胃道(如腹脹、腹瀉),不會危及生命。診斷上,食物過敏可透過特異性IgE檢測或皮膚點刺試驗輔助,食物不耐症則無特定免疫學檢測。
申報 T78.1 時,可搭配哪些處置代碼以支持診斷或治療?
申報 T78.1 時,若有抽血檢測過敏原,可搭配 57110C (嬰幼兒抽血);若有急性皮膚症狀處理,可搭配 48001C (淺部創傷處理-傷口長小於五公分者) 或 48012C (中換藥) 等,但需有具體傷口或皮膚病灶處理的病歷記載。若因嚴重反應需靜脈輸液,可申報 57120B/57121B/57122B (嬰兒/幼兒/兒童靜脈留置導管) 相關處置。
慢性食物過敏的病歷記錄,哪些要素最能降低核刪風險?
慢性食物過敏的病歷記錄,應詳實記載過敏原暴露史、每次發作的症狀、嚴重度、治療反應、飲食日記、過敏原迴避策略的執行狀況,以及定期追蹤的過敏原檢測結果。特別是對於長期用藥或頻繁回診的案例,需具體記錄每次就醫時的病況變化,以避免 0114A (病歷記載內容均同) 或 0005A (非必要之門診/連續就診) 的核刪。
兒科健保申報完整資料
以下為兒科全科共用的健保申報參考資料,包含審查注意事項全文、核刪代碼、處置代碼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