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72.2

足底筋膜炎

Plantar fasciitis

骨科 · Orthopedics

ICD-10 · M72.2 骨科 軟組織疾病

ICD-10 診斷碼

代碼
M72.2
中文名稱
足底筋膜炎
英文名稱
Plantar fasciitis
分類
軟組織疾病

足底筋膜炎核刪注意事項

健保署原文 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費用審查注意事項

骨科審查注意事項原文(健保署公告全文)

OPDSTAR 整理 會員可看

申報 M72.2(足底筋膜炎)時,病歷常見的記載重點整理。

整理內容僅供參考,實際以健保署公告為準。

登入後可看完整整理內容。

足底筋膜炎 SOAP 病歷書寫參考

OPDSTAR 整理 範例情境,非實際病例
S
患者林OO,55歲男性,主訴右腳跟底疼痛已三個月。疼痛在每天早上下床第一步最劇烈,行走數分鐘後會稍緩解,但久站或長時間行走後又會加重。無外傷史,自述工作需久站。曾自行熱敷但效果不彰。
O
理學檢查:右腳跟內側跟骨結節處有明顯壓痛點。足踝關節活動度正常,無紅腫熱。足底筋膜牽拉測試 (dorsiflexion of toes) 誘發右腳跟疼痛。神經學檢查正常,無感覺異常或肌力下降。足弓正常,無扁平足或高弓足。

評估(A)與計畫(P)段登入後可看。

常見問題

足底筋膜炎與跟骨骨刺有何不同?

足底筋膜炎 (M72.2) 是足底筋膜的發炎與退化,主要症狀是足底筋膜起點的疼痛,特別是晨起或久坐後的第一步。跟骨骨刺本身通常不直接引起疼痛,它是在足底筋膜長期拉扯下,跟骨邊緣骨質增生形成的影像學發現。疼痛主要來自於筋膜本身的問題,而非骨刺的物理刺激。診斷足底筋膜炎主要依賴臨床症狀與理學檢查,X光片可排除其他骨骼問題,但骨刺的存在不必然代表足底筋膜炎的嚴重程度。

足底筋膜炎治療多久未改善,需考慮進一步檢查或轉介?

足底筋膜炎患者若經過 6-12 週的標準保守治療(包含口服藥物、物理治療、伸展運動、鞋具調整等)後,症狀仍持續未改善或惡化,可考慮進一步檢查如超音波或核磁共振 (MRI) 以評估筋膜厚度、有無撕裂傷或排除其他鑑別診斷。此時亦可考慮轉介至復健科進行更密集的物理治療,或骨科專科醫師評估是否適合局部注射、體外震波治療,甚至在極少數難治型個案中考慮手術。

申報足底筋膜炎 (M72.2) 時,可搭配哪些常見的處置代碼?

足底筋膜炎的治療常搭配物理治療處置,例如熱療、電療、超音波治療等,這些屬於復健科的處置項目。在骨科門診,若進行局部注射治療,可參考申報末稍神經阻斷術 (47051C) 或其他相關注射處置,但需在病歷中詳細記錄注射部位、藥物種類、劑量及注射目的。若有傷口處理需求,如局部感染,可申報淺部創傷處理 (48001C) 或換藥 (48010C, 48011C),但這些處置與足底筋膜炎本身無直接關聯,需有獨立的臨床理由支持。

骨科健保申報完整資料

以下為骨科全科共用的健保申報參考資料,包含審查注意事項全文、核刪代碼、處置代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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