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D-10 診斷碼
玻璃體出血核刪注意事項
健保署原文
眼科審查注意事項原文(健保署公告全文)
常見問題
玻璃體出血與視網膜剝離的鑑別診斷重點為何?
玻璃體出血與視網膜剝離均可引起眼前漂浮物或視力模糊。玻璃體出血的特徵是視力急遽下降且眼前有紅色或黑色霧狀感,眼底鏡檢查可見玻璃體內混濁。若眼底無法窺見,B-scan 超音波可明確顯示玻璃體內回音及視網膜是否平伏,以區別視網膜剝離的視網膜分離影像。視網膜剝離常伴有視野缺損或光視症,而玻璃體出血則以瀰漫性視力模糊為主。
申報 H43.1 玻璃體出血時,可搭配哪些常見的處置代碼?
申報 H43.1 玻璃體出血時,常搭配的處置代碼包含 23401C (細隙燈顯微鏡檢查) 評估眼前節。若眼底因出血無法窺見,則需申報 23503C (超音波檢查 A 掃瞄) 或 B 掃瞄 (通常併入診察費或特殊檢查費),以評估玻璃體混濁程度及視網膜狀況。若出血量大且不吸收,可能需進一步評估玻璃體切除術 (例如 86006C, 86007C, 86008C 等相關代碼,需事前審查)。
玻璃體出血治療多久未改善需考慮轉介或進階檢查?
玻璃體出血的自然吸收時間因出血量及原因而異,通常需數週至數月。若經 2-4 週保守觀察,視力無明顯改善,或 B-scan 超音波顯示出血量未減少,或懷疑有視網膜裂孔、剝離、增殖性視網膜病變等潛在病因未明,應考慮轉介至視網膜專科醫師進行進一步評估,可能需進行玻璃體切除術以清除出血並處理潛在病灶。
眼科健保申報完整資料
以下為眼科全科共用的健保申報參考資料,包含審查注意事項全文、核刪代碼、處置代碼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