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50.9

斜視

Strabismus

眼科 · Ophthalmology

ICD-10 · H50.9 眼科 屈光異常與斜弱視

ICD-10 診斷碼

代碼
H50.9
中文名稱
斜視
英文名稱
Strabismus
分類
屈光異常與斜弱視

斜視核刪注意事項

健保署原文 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費用審查注意事項

眼科審查注意事項原文(健保署公告全文)

OPDSTAR 整理 會員可看

申報 H50.9(斜視)時,病歷常見的記載重點整理。

整理內容僅供參考,實際以健保署公告為準。

登入後可看完整整理內容。

斜視 SOAP 病歷書寫參考

OPDSTAR 整理 範例情境,非實際病例
S
7歲學童,家長主訴發現右眼偶爾向外飄,尤其疲累或發呆時更明顯,約半年前開始,無複視或頭痛,學校視力檢查發現右眼視力較差。
O
裸視右眼 0.6,左眼 1.0。矯正視力右眼 0.8 (-1.00D),左眼 1.0。遮蓋-非遮蓋試驗顯示右眼間歇性外斜,偏斜角度約 20 稜鏡度。眼底檢查無異常。眼球運動正常。

評估(A)與計畫(P)段登入後可看。

常見問題

斜視與假性斜視如何區分?

假性斜視多見於嬰幼兒,因鼻樑較寬或內眥贅皮遮蓋部分眼白,造成視覺上看似內斜,但眼位實際正常。臨床上可透過角膜光反射檢查(Hirschberg test)或遮蓋試驗來區分,斜視患者會出現眼位偏斜,而假性斜視則無。

申報 H50.9 斜視時,可搭配哪些常見處置代碼?

H50.9 斜視申報時,常搭配 23208C (斜視檢查) 進行眼位評估。若有屈光不正,可搭配 23001C (角膜曲度測定) 或驗光相關檢查。若需進行弱視訓練,則無特定處置代碼,但病歷應詳實記錄訓練內容與成效。

兒童斜視治療多久未見改善需考慮轉介手術評估?

兒童斜視的治療目標是建立良好雙眼視功能及改善外觀。若經過適當的眼鏡矯正、弱視訓練(如遮眼或畏光療法)等保守治療 6-12 個月後,斜視角度仍大、弱視未改善或雙眼視功能無法建立,可考慮轉介至眼科醫師評估斜視手術的可能性。

眼科健保申報完整資料

以下為眼科全科共用的健保申報參考資料,包含審查注意事項全文、核刪代碼、處置代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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