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D-10 診斷碼
視網膜剝離核刪注意事項
健保署原文
眼科審查注意事項原文(健保署公告全文)
常見問題
視網膜剝離如何與玻璃體剝離區分?
視網膜剝離 (H33.009) 與玻璃體剝離的鑑別重點在於視力影響及眼底檢查發現。玻璃體剝離主要症狀為飛蚊症及閃光,視力通常不受影響,眼底檢查可見 Weiss ring,但無視網膜隆起或裂孔。視網膜剝離則常伴隨視野缺損、視力急劇下降,眼底檢查可見灰白色皺褶狀視網膜隆起,常伴有視網膜裂孔。
申報視網膜剝離 (H33.009) 時,門診可搭配哪些處置代碼?
門診申報視網膜剝離 (H33.009) 時,若為術前評估或術後追蹤,可搭配 23302C (壓平式眼壓測定)、23401C (細隙燈顯微鏡檢查)、23501C (眼底檢查) 等檢查項目。若發現有新的視網膜裂孔或變性,且符合條件,可考慮申報 86404B (視網膜變性或裂孔,冷凍治療法)。
視網膜剝離的病歷記錄哪些要素最能支持申報合理性?
視網膜剝離的病歷記錄,應詳實記載主訴 (如飛蚊、閃光、視野缺損的起始時間與變化)、客觀檢查結果 (視力、眼壓、細隙燈檢查、散瞳後眼底鏡下視網膜裂孔的位置、大小、形狀、剝離範圍、有無波及黃斑部、玻璃體狀態),以及明確的診斷依據。治療計畫應與病情嚴重度及進展相符,並記錄衛教內容及後續追蹤安排,以支持診斷與治療的必要性,避免違反 0181A (病歷資料缺乏具體內容) 等核刪代碼。
眼科健保申報完整資料
以下為眼科全科共用的健保申報參考資料,包含審查注意事項全文、核刪代碼、處置代碼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