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D-10 診斷碼
糖尿病視網膜病變核刪注意事項
健保署原文
眼科審查注意事項原文(健保署公告全文)
糖尿病視網膜病變 SOAP 病歷書寫參考
OPDSTAR 整理
S
患者王大明,65歲男性,糖尿病史20年,規律服用口服降血糖藥物。主訴右眼視力模糊已持續三個月,近期感覺有黑影飄動,左眼視力尚可。未曾接受眼部雷射或注射治療。
O
視力:右眼矯正 0.1,左眼矯正 0.8。眼壓:右眼 16 mmHg,左眼 15 mmHg。眼前節:雙眼無特殊異常。眼底檢查:右眼視網膜可見廣泛性新生血管、玻璃體前膜增生、黃斑部水腫、硬性滲出物及點狀出血。左眼視網膜可見散在性微血管瘤及點狀出血,無新生血管或黃斑部水腫。OCT:右眼黃斑部中心凹厚度增加 (450 µm),可見囊樣水腫及視網膜內液體。
常見問題
糖尿病視網膜病變如何與其他常見的視網膜血管疾病區分?
糖尿病視網膜病變的特徵是微血管瘤、點狀出血、硬性滲出物、棉絮斑、新生血管及黃斑部水腫。與視網膜靜脈阻塞 (Retinal Vein Occlusion, RVO) 區分時,RVO 通常表現為單眼急性視力下降,眼底出血沿靜脈分佈,且常伴有視網膜水腫和缺血。高血壓視網膜病變則常見動脈變細、動靜脈交叉壓迫、火焰狀出血及棉絮斑,但通常無新生血管。鑑別診斷需綜合病史、全身性疾病、眼底檢查及影像學檢查 (如螢光血管攝影、OCT)。
增殖性糖尿病視網膜病變合併黃斑部水腫,何時考慮合併使用玻璃體內注射與雷射治療?
增殖性糖尿病視網膜病變合併黃斑部水腫的治療,通常以玻璃體內注射抗血管內皮生長因子 (anti-VEGF) 為第一線。若黃斑部水腫對 anti-VEGF 反應不佳,或有持續性新生血管活動,可考慮在 anti-VEGF 注射後數週,輔以局部雷射 (如微脈衝雷射) 治療黃斑部水腫,或全視網膜光凝固術 (PRP) 治療周邊視網膜缺血區以抑制新生血管。合併治療的時機與方式,需根據病變嚴重程度、患者反應及醫師判斷。
慢性糖尿病視網膜病變患者,重複申報追蹤檢查時,病歷記錄應著重哪些要素以支持申報合理性?
慢性糖尿病視網膜病變患者的重複申報,病歷應每次詳實記錄具體病況變化,而非僅複製前次內容。重點要素包含:每次就診的矯正視力、眼壓、眼前後節詳細檢查結果 (如微血管瘤、出血、滲出物、新生血管的數量及位置變化)、OCT 影像的黃斑部厚度及水腫範圍變化。若有接受治療 (如 anti-VEGF 注射或雷射),需記錄治療後的反應、併發症及下次治療計畫。具體且有差異性的病歷記錄,有助於支持每次就診的必要性,避免 0114A (病歷資料每次記載內容均同) 或 0181A (病歷資料缺乏具體內容) 的核刪。
眼科健保申報完整資料
以下為眼科全科共用的健保申報參考資料,包含審查注意事項全文、核刪代碼、處置代碼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