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04.129

乾眼症

Dry eye syndrome

眼科 · Ophthalmology

ICD-10 · H04.129 眼科 角膜與淚器疾病

ICD-10 診斷碼

代碼
H04.129
中文名稱
乾眼症
英文名稱
Dry eye syndrome
分類
角膜與淚器疾病

乾眼症核刪注意事項

健保署原文 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費用審查注意事項

眼科審查注意事項原文(健保署公告全文)

OPDSTAR 整理 會員可看

申報 H04.129(乾眼症)時,病歷常見的記載重點整理。

整理內容僅供參考,實際以健保署公告為準。

登入後可看完整整理內容。

乾眼症 SOAP 病歷書寫參考

OPDSTAR 整理 範例情境,非實際病例
S
患者王小明,45歲男性,主訴雙眼乾澀、異物感、畏光,尤其長時間使用電腦後加劇,已持續約半年。偶有視力模糊感,點用市售人工淚液效果不彰。
O
視力:R 0.8, L 0.8 (矯正)。壓平式眼壓測定 (23302C):R 16 mmHg, L 15 mmHg。細隙燈檢查:雙眼結膜輕度充血,淚河高度減少。角膜下緣可見點狀螢光染色陽性。淚膜破裂時間 (TBUT):R 4秒, L 5秒。Schirmer's test (無麻醉):R 5mm/5min, L 6mm/5min。

評估(A)與計畫(P)段登入後可看。

常見問題

乾眼症與哪些眼表疾病症狀相似,應如何鑑別診斷?

乾眼症症狀與慢性眼瞼炎、過敏性結膜炎、甚至某些角膜病變相似。鑑別診斷重點在於:眼瞼炎可見眼瞼緣紅腫、分泌物或皮屑;過敏性結膜炎常見結膜乳突增生、搔癢感明顯;角膜病變則可能伴隨更明顯的視力下降或疼痛。乾眼症診斷需結合淚液分泌試驗、淚膜破裂時間、角膜螢光染色等客觀指標。

乾眼症的病歷記錄中,哪些要素最能有效降低健保核刪風險?

支持申報合理性的關鍵在於完整且具體地記錄。病歷應包含詳細主訴(症狀、持續時間、加重因素)、客觀檢查結果(如視力、眼壓、細隙燈下淚河高度、淚膜破裂時間、角膜螢光染色點狀病變、Schirmer's test 數據),以及每次就診的症狀變化與治療反應。若有使用特殊藥物(如類固醇),需註明使用原因、劑量與療程長度。

乾眼症屬於慢性疾病,重複申報時需注意哪些證明以支持治療的必要性?

乾眼症作為慢性病,重複申報時需證明持續治療的必要性。每次回診病歷應記錄症狀的改善或惡化、客觀檢查數據的變化(例如淚液分泌量或角膜染色程度),以及前次治療的反應。若病情穩定,可考慮拉長回診間隔。避免每次病歷內容雷同,應呈現疾病的動態變化與治療調整,以避免違反 0114A。

眼科健保申報完整資料

以下為眼科全科共用的健保申報參考資料,包含審查注意事項全文、核刪代碼、處置代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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