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D-10 診斷碼
子癇前症核刪注意事項
健保署原文
婦產科審查注意事項原文(健保署公告全文)
常見問題
子癇前症與妊娠高血壓如何區分,申報時應注意什麼?
子癇前症 (O14.90) 與妊娠高血壓 (O13) 的主要區別在於是否有蛋白尿或嚴重型子癇前症的特徵。妊娠高血壓僅有高血壓而無蛋白尿或器官功能受損。申報 O14.90 時,病歷需明確記載血壓數值、蛋白尿證據 (如 24 小時尿蛋白定量 ≥300mg 或尿液蛋白質/肌酐酸比值 ≥0.3),或至少一項嚴重型特徵 (如血小板 <10萬、肝功能異常兩倍、腎功能異常、肺水腫、持續性頭痛或視力模糊等),以避免 0004A 核刪。
申報子癇前症 (O14.90) 時,可搭配哪些常見的處置代碼?
子癇前症申報時,常搭配的處置代碼可參考 18013C (胎心音監視,三小時內) 及 18014C (胎心音監視,三小時後每小時) 進行胎兒監測。若有相關實驗室檢查,可搭配如 09005C (血液及體液葡萄糖-空腹) 或其他肝腎功能、血小板計數等檢驗項目,但需注意檢驗頻率與必要性,避免 0217A (同療程重複申報) 或 0218A (非必要執行) 核刪。
子癇前症的病歷記錄中,哪些要素最能支持申報合理性?
降低子癇前症核刪風險的病歷記錄要素包含:詳細的妊娠週數、明確記載兩次以上的高血壓測量值及時間、蛋白尿的量化證據 (如 24 小時尿蛋白定量結果或尿液蛋白質/肌酐酸比值)、有無嚴重型子癇前症的臨床症狀 (如持續性頭痛、視力模糊、上腹痛、肺水腫等) 及相關實驗室數據 (如血小板、肝腎功能、LDH 等)。此外,治療計畫應與病情嚴重度相符,並記錄每次回診的血壓、體重、水腫程度及胎兒狀況,以支持診斷與治療的必要性,避免 0181A (病歷資料缺乏具體內容) 核刪。
婦產科健保申報完整資料
以下為婦產科全科共用的健保申報參考資料,包含審查注意事項全文、核刪代碼、處置代碼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