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高血壓
Gestational hypertension · 婦產科(Obstetrics & Gynecology)
ICD-10: O13.9 婦產科 產科
整理:OPDSTAR 團隊 最後更新:2026-04-15
ICD-10 診斷碼
妊娠高血壓核刪注意事項
OPDSTAR 整理 依據審查注意事項及臨床實務彙整,僅供參考
申報 O13.9(妊娠高血壓)時,常見注意事項:
- 妊娠高血壓 (O13.9) 申報時,病歷應明確記載血壓升高發生於妊娠 20 週後,且無蛋白尿或其他子癇前症相關器官損傷症狀,以避免因診斷依據不足而遭核刪 (如 0004A 治療與病情診斷不符)。
- 針對妊娠高血壓的追蹤門診,每次就診病歷需具體記錄當次血壓、尿蛋白檢測結果、胎兒狀況評估 (如胎動、胎心音監視 18013C/18014C 執行結果),以支持連續就診的必要性,避免被認定為 0005A 非必要之門診/連續就診或 0114A 缺乏個別就醫時之具體病況。
- 若妊娠高血壓患者後續發展出蛋白尿 (≥300 mg/24h 或尿液試紙 ≥1+),診斷應即時調整為子癇前症 (O14.x),而非持續申報 O13.9,否則可能導致 0004A 治療與病情診斷不符。
- 妊娠高血壓使用降血壓藥物時,病歷應記錄起始血壓、目標血壓、藥物選擇理由及劑量調整依據,以符合醫療常規,避免 0010A 採用之療法不符醫療常規。
妊娠高血壓 SOAP 病歷書寫參考
OPDSTAR 整理 範例情境,非實際病例
| S | 32歲初產婦,妊娠34週,主訴近一週自測血壓偏高,最高達150/96 mmHg,偶感輕微頭暈,無頭痛、視力模糊、上腹痛或下肢嚴重水腫。 |
|---|---|
| O | 門診測量血壓 152/98 mmHg (右臂坐姿),胎心音監視 (18013C) 顯示胎兒心率變異度良好,無宮縮。尿液試紙檢查無蛋白尿。下肢輕微壓陷性水腫。 |
| A | 妊娠高血壓 (O13.9)。診斷依據為妊娠 20 週後首次出現血壓升高 (≥140/90 mmHg),且無顯著蛋白尿或其他子癇前症相關症狀。 |
| P | 口服 Labetalol 100 mg bid。衛教每日監測血壓、胎動,注意休息,低鹽飲食。一週後回診追蹤血壓、尿蛋白及胎兒生長。若出現嚴重頭痛、視力模糊、上腹痛或血壓持續升高,立即返院。 |
妊娠高血壓處方參考
OPDSTAR 整理 一般臨床實務參考,最終由醫師依專業判斷
- Labetalol: 常用起始劑量為 100 mg 每日兩次 (bid),可依血壓反應逐步調整至每日最高 2400 mg。
- Nifedipine (緩釋劑型): 常用起始劑量為 30 mg 每日一次 (qd),可依血壓反應調整劑量,每日最高 120 mg。
- Methyldopa: 常用起始劑量為 250 mg 每日兩次或三次 (bid-tid),可依血壓反應調整劑量,每日最高 2000 mg。
常見問題
妊娠高血壓 (O13.9) 如何與子癇前症 (O14.x) 區分?
妊娠高血壓的診斷標準為妊娠 20 週後首次出現高血壓 (≥140/90 mmHg),且無蛋白尿或其他子癇前症相關器官損傷症狀。子癇前症則是在妊娠高血壓的基礎上,合併有顯著蛋白尿 (≥300 mg/24h 或尿液試紙 ≥1+) 或其他器官功能障礙 (如血小板減少、肝腎功能異常、肺水腫、腦部或視力障礙)。關鍵鑑別點在於蛋白尿及器官損傷的有無。
申報妊娠高血壓 (O13.9) 時,病歷記錄哪些要素最能降低核刪風險?
降低核刪風險的病歷記錄要素包含:明確記載血壓升高發生於妊娠 20 週後的週數、具體血壓數值 (至少兩次,間隔 4 小時以上)、尿液蛋白檢測結果 (陰性或微量)、排除其他子癇前症相關症狀的記錄、胎兒狀況評估 (如胎動、胎心音監視 18013C/18014C 結果)、藥物處方理由及劑量調整依據、以及衛教內容。這些細節有助於支持診斷與治療的必要性,避免 0181A (病歷資料缺乏具體內容) 等核刪。
申報妊娠高血壓 (O13.9) 時,可搭配哪些常見的健保處置代碼?
妊娠高血壓的追蹤與管理可搭配多種處置代碼。常見的包括:18013C 胎心音監視 (三小時內) 用於評估胎兒健康狀況;18014C 胎心音監視 (三小時後每小時) 若需長時間監測;09005C 血液及體液葡萄糖-空腹 若需排除妊娠糖尿病共病;09006C 醣化血紅素 用於評估血糖控制;以及常規產檢項目如超音波檢查 (依健保規範申報)。這些處置代碼有助於全面評估母胎狀況,支持診斷與治療的必要性。
婦產科健保申報完整資料
以下為婦產科全科共用的健保申報參考資料,包含審查注意事項全文、核刪代碼、處置代碼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