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D-10 診斷碼
多囊性卵巢症候群核刪注意事項
健保署原文
婦產科審查注意事項原文(健保署公告全文)
常見問題
多囊性卵巢症候群如何與其他導致月經不規則或雄性素過高的疾病區別?
多囊性卵巢症候群 (E28.2) 的診斷需排除其他內分泌疾病,例如甲狀腺功能異常(可透過甲狀腺功能測試 TSH, fT4 鑑別)、高泌乳素血症(可透過血清泌乳素 prolactin 鑑別)、非典型先天性腎上腺增生症(可透過血清 17-hydroxyprogesterone 鑑別)及庫欣氏症候群。病歷應記錄相關鑑別診斷的評估與排除過程。
申報多囊性卵巢症候群時,病歷記錄哪些要素最能支持申報合理性?
支持申報合理性的病歷記錄要素包含:明確記載符合 Rotterdam 診斷標準的至少兩項依據(如月經週期、雄性素過高臨床表現或生化數據、超音波影像報告),詳細記錄治療目標與藥物選擇的理由,以及每次回診時具體的症狀變化、治療反應、副作用評估及併發症篩檢結果。這有助於避免 0181A 病歷資料缺乏具體內容或 0114A 病歷內容雷同等核刪。
多囊性卵巢症候群患者接受治療多久後,若無改善應考慮轉介或進階檢查?
多囊性卵巢症候群的治療效果評估通常需要數月。若患者在接受口服避孕藥或 Metformin 治療 3-6 個月後,月經週期仍未規律、雄性素過高症狀(如多毛、痤瘡)無顯著改善,或體重控制不佳,可考慮轉介至內分泌科或生殖醫學中心進行更詳細的評估,例如進一步的荷爾蒙檢查、胰島素阻抗評估,或討論助孕治療選項。
婦產科健保申報完整資料
以下為婦產科全科共用的健保申報參考資料,包含審查注意事項全文、核刪代碼、處置代碼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