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D-10 診斷碼
不孕症核刪注意事項
健保署原文
婦產科審查注意事項原文(健保署公告全文)
不孕症 SOAP 病歷書寫參考
OPDSTAR 整理
S
32 歲女性,結婚三年,規律性生活未避孕,嘗試懷孕已達 18 個月仍未成功。月經週期不規則,約 35-45 天一次,無明顯經痛或異常出血。丈夫精液檢查結果正常。
O
骨盆腔檢查無明顯異常。陰道超音波顯示雙側卵巢有多個小濾泡 (2-9mm),呈項鍊狀排列,子宮內膜厚度 5mm。基礎濾泡刺激素 (FSH) 6.2 mIU/mL,黃體生成素 (LH) 12.5 mIU/mL,雌二醇 (E2) 45 pg/mL,泌乳素 (Prolactin) 18 ng/mL,甲狀腺刺激素 (TSH) 2.8 uIU/mL。抗穆勒氏管荷爾蒙 (AMH) 4.5 ng/mL。
常見問題
申報不孕症 (N97.9) 時,可搭配哪些常見的處置代碼以支持診斷與治療?
申報 N97.9 時,可搭配的處置代碼包含基礎檢查如骨盆檢查費 (55021C)、陰道式超音波檢查 (健保署審查注意事項 200502062 提及),以及後續的排卵監測超音波。若有子宮腔異常疑慮,可搭配子宮內膜切片 (55002C) 或子宮鏡檢查。男性伴侶的精液分析雖非婦產科申報項目,但其結果應記錄於病歷中以支持不孕症診斷。
不孕症患者在門診治療多久後,應考慮轉介至生殖醫學中心或進行進階檢查?
門診基礎排卵誘導治療 (如 Clomiphene citrate) 通常建議進行 3-6 個週期。若在此期間仍未能受孕,或患者年齡較大 (例如超過 35 歲),則應考慮轉介至生殖醫學中心,進行更全面的評估,例如子宮輸卵管攝影 (HSG) 檢查輸卵管通暢性、腹腔鏡檢查評估骨盆腔狀況,或考慮人工授精 (IUI) 及試管嬰兒 (IVF) 等進階生殖技術。
慢性不孕症病例在重複申報門診費用時,病歷記錄應特別注意哪些要素以支持申報合理性?
慢性不孕症患者的重複申報,病歷應每次詳實記錄當次就診的具體病況、治療反應、檢查結果(如卵泡大小、子宮內膜厚度、荷爾蒙數值)及後續治療計畫的調整,例如藥物劑量增減、排卵監測時程或新檢查的安排。避免僅記載「追蹤不孕症」等概括性內容,以證明每次就診的醫療必要性,避免違反 0114A (病歷資料每次記載內容均同)。
婦產科健保申報完整資料
以下為婦產科全科共用的健保申報參考資料,包含審查注意事項全文、核刪代碼、處置代碼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