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D-10 診斷碼
經痛核刪注意事項
健保署原文
婦產科審查注意事項原文(健保署公告全文)
常見問題
經痛如何區分原發性與續發性?
原發性經痛通常發生在初經後1-2年內,無骨盆腔病變,疼痛多為痙攣性,常伴隨噁心、嘔吐、腹瀉等全身症狀。續發性經痛則多發生在生育年齡後期,常與骨盆腔病變(如子宮內膜異位症、子宮肌腺症、子宮肌瘤)相關,疼痛性質可能為持續性鈍痛,且可能在非經期也出現疼痛。鑑別診斷需透過詳細病史詢問、理學檢查及影像學檢查(如骨盆腔超音波)來確認。
申報 N94.6 經痛時,病歷記錄哪些要素最能支持申報合理性?
病歷應詳實記錄經痛的發作時間、頻率、嚴重度(如 VAS 評分)、伴隨症狀、對日常生活的影響,以及過去治療史與反應。若為續發性經痛,需記錄鑑別診斷過程、相關檢查結果(如骨盆腔超音波報告),並說明治療選擇的依據。對於慢性或反覆就診的個案,每次回診應記錄症狀變化與治療調整,以支持持續治療的必要性,避免「0114A 此病人所附病歷資料每次記載內容均同」。
經痛治療多久看不到改善需考慮轉介或進階檢查?
若經口服非類固醇消炎止痛藥 (NSAIDs) 或口服避孕藥治療3-6個月後,經痛症狀仍無顯著改善,或疼痛程度加劇,或出現新的症狀(如性交疼痛、慢性骨盆腔疼痛),應考慮進一步檢查以排除續發性經痛的可能,例如重複骨盆腔超音波檢查、CA-125 檢測,甚至考慮轉介至次專科進行腹腔鏡檢查,以診斷子宮內膜異位症或其他結構性病變。
婦產科健保申報完整資料
以下為婦產科全科共用的健保申報參考資料,包含審查注意事項全文、核刪代碼、處置代碼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