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D-10 診斷碼
代碼
F03.90中文名稱
失智症
英文名稱
Unspecified dementia without behavioral disturbance
分類
其他神經疾病
所屬專科
失智症核刪注意事項
健保署原文
神經科審查注意事項原文(健保署公告全文)
常見問題
失智症 (F03.90) 如何與輕度認知功能障礙 (MCI) 區別?
失智症與輕度認知功能障礙的主要區別在於對日常生活功能的影響程度。失智症患者的認知功能缺損已顯著影響其獨立生活能力,例如無法管理財務、用藥、或獨自外出。輕度認知功能障礙患者雖有認知功能下降,但日常生活功能仍可維持,未達失智症的診斷標準。病歷記錄需明確描述對日常生活功能影響的具體事例。
申報 F03.90 時,可參考搭配哪些神經科常用處置代碼以支持診斷評估?
評估失智症時,可參考搭配 20001C (腦波檢查) 以排除癲癇或其他中樞神經病變,或 20013C (頸動脈超音波檢查) 以評估腦血管疾病風險。若需更詳細的認知功能評估,可參考神經心理衡鑑相關處置。這些檢查的申報需有明確的臨床適應症與病歷記載支持。
失智症的慢性病例在重複申報時,病歷記錄應著重哪些要素以支持申報合理性?
慢性失智症病例重複申報時,病歷應詳細記錄每次回診時患者認知功能、行為症狀的變化、日常生活功能狀態的進展或退步、藥物治療的反應與副作用、以及家屬照護上的困難與衛教內容。具體描述患者的個別病況,避免每次記錄內容雷同,以符合 0114A 審查原則。
神經科健保申報完整資料
以下為神經科全科共用的健保申報參考資料,包含審查注意事項全文、核刪代碼、處置代碼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