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D-10 診斷碼
進行性上核性麻痺核刪注意事項
健保署原文
神經科審查注意事項原文(健保署公告全文)
常見問題
進行性上核性麻痺與巴金森氏症在臨床上如何區分?
進行性上核性麻痺的特徵包含早期出現垂直性眼動麻痺(尤其向下凝視困難)、早期且頻繁的姿勢不穩導致跌倒(常向後跌)、軸性僵直明顯、對 Levodopa 藥物反應不佳或無效,且通常無明顯靜止性顫抖。巴金森氏症則以靜止性顫抖、運動遲緩、肢體僵直為主,且對 Levodopa 反應良好。
申報 G23.1 進行性上核性麻痺時,病歷記錄哪些要素最能支持申報合理性?
病歷應詳細記載患者的病程進展,特別是垂直性眼動麻痺的具體表現、跌倒的頻率與方向、吞嚥困難及構音障礙的程度。此外,需記錄對 Levodopa 試驗的反應,以及排除其他非典型巴金森症候群的鑑別診斷依據。具體的神經學檢查發現,如眼動追蹤、姿勢反射測試結果,是支持診斷的關鍵。
進行性上核性麻痺患者何時應考慮轉介至物理治療、職能治療或語言治療?
當患者出現步態不穩、頻繁跌倒、日常生活活動受限(如穿衣、進食困難)、構音困難或吞嚥困難時,應早期轉介。物理治療可協助改善平衡與步態,職能治療可提供生活輔具與策略,語言治療則針對構音與吞嚥功能進行評估與訓練,以提升生活品質並預防併發症。
神經科健保申報完整資料
以下為神經科全科共用的健保申報參考資料,包含審查注意事項全文、核刪代碼、處置代碼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