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性癲癇
Localization-related epilepsy with simple partial seizures, not intractable · 神經科(Neurology)
ICD-10: G40.109 神經科 癲癇
整理:OPDSTAR 團隊 最後更新:2026-04-15
ICD-10 診斷碼
代碼
G40.109中文名稱
部分性癲癇
英文名稱
Localization-related epilepsy with simple partial seizures, not intractable
分類
癲癇
所屬專科
部分性癲癇核刪注意事項
OPDSTAR 整理 依據審查注意事項及臨床實務彙整,僅供參考
申報 G40.109(部分性癲癇)時,常見注意事項:
- G40.109 申報時,病歷應詳實記錄發作型態(如意識清醒下局部肢體抽搐、感覺異常等)、發作頻率、持續時間及發作後狀態,以支持部分性癲癇的診斷,避免 0181A (病歷資料缺乏具體內容) 核刪。特別是初診或病情變化時,需有具體病史描述。
- 腦波檢查 (20001C 睡眠或清醒腦波、20002C 睡眠及清醒腦波) 申報應有明確適應症,如診斷癲癇、評估治療反應或鑑別類癲癇發作。若檢查頻率過高或結果持續正常,可能引發 0010A (採用之療法不符醫療常規) 或 0218A (尚未達到或無執行本項之必要) 審查,病歷需記錄其必要性。
- 部分性癲癇屬於慢性病,長期處方抗癲癇藥物時,病歷應定期記錄發作控制情況、藥物副作用及血中濃度監測結果(若有),以證明藥物使用的持續必要性,避免 0004A (治療與病情診斷不符) 或 0114A (病歷資料每次記載內容均同) 核刪。
- 申報 G40.109 時,病歷應清楚區分其與全身性癲癇或其他非癲癇性發作(如心因性非癲癇發作)的差異,特別是發作時意識狀態、是否伴隨全身性抽搐等,以支持診斷的準確性。
部分性癲癇 SOAP 病歷書寫參考
OPDSTAR 整理 範例情境,非實際病例
| S | 35歲男性,主訴近三個月右手會不自主抽動,每次約1-2分鐘,意識清楚,無跌倒或失禁,發作後手部無力感約10分鐘。每月發作2-3次,無誘發因子。否認頭痛、視力模糊、肢體麻木。 |
|---|---|
| O | 神經學檢查:意識清醒,定向力佳。顱神經功能正常。肌力:右手腕伸展5-/5,其餘肢體5/5。肌腱反射正常。感覺功能正常。步態穩定。腦波檢查 (20001C) 顯示左側中央頂葉區有尖波及慢波活動。 |
| A | 部分性癲癇 (G40.109)。診斷依據為病患主訴右手局部抽動且意識清醒,發作後有Todd's paralysis,配合腦波檢查顯示左側中央頂葉區癲癇樣放電。 |
| P | Rx: Levetiracetam 500 mg po bid, 處方 28 天。衛教:告知癲癇發作時的處理方式,避免獨自從事高危險活動,按時服藥,避免飲酒及熬夜。回診:四週後回診評估藥物療效及副作用。若發作頻率增加或出現新症狀,提前回診。 |
部分性癲癇處方參考
OPDSTAR 整理 一般臨床實務參考,最終由醫師依專業判斷
- Levetiracetam (如 Keppra 學名藥) 常用起始劑量為 500 mg 每日兩次,可依病情及耐受性逐步調整至最高 1500 mg 每日兩次。門診處方通常為 28 天或 56 天。
- Carbamazepine (如 Tegretol 學名藥) 常用起始劑量為 100-200 mg 每日兩次,可漸增至 800-1200 mg/天。需注意藥物交互作用及血中濃度監測。門診處方通常為 28 天。
- Oxcarbazepine (如 Trileptal 學名藥) 常用起始劑量為 300 mg 每日兩次,可漸增至 1200 mg/天。相較 Carbamazepine 較少肝酵素誘導作用。門診處方通常為 28 天。
常見問題
如何區別部分性癲癇與心因性非癲癇發作 (PNES)?
部分性癲癇發作常有固定的發作模式,如局部肢體抽動或感覺異常,且常伴隨腦波異常放電。PNES 則發作型態多變,常在有旁觀者時發生,發作時意識狀態可能保留或有假性失神,腦波通常正常。診斷 PNES 需透過錄影腦波監測來確認。
申報 G40.109 部分性癲癇時,可搭配哪些神經學處置代碼?
診斷與追蹤部分性癲癇,常搭配腦波檢查 (20001C 睡眠或清醒腦波、20002C 睡眠及清醒腦波) 以確認癲癇樣放電。若需排除其他病因,亦可參考頸動脈超音波檢查 (20013C) 或其他影像學檢查(如 CT/MRI,但需經神經科專科醫師診察認為必要)。
病歷記錄哪些要素最能降低部分性癲癇的核刪風險?
降低核刪風險的病歷記錄要素包含:詳細的發作史(發作型態、頻率、持續時間、誘發因子、發作後狀態)、完整的神經學檢查結果、腦波或其他影像學檢查的報告與判讀、明確的診斷依據、藥物選擇的理由、劑量調整的考量、副作用評估、以及每次回診時的病情變化與治療反應。這些細節有助於支持診斷與治療的必要性,避免 0181A (病歷資料缺乏具體內容) 或 0114A (病歷內容雷同) 等核刪。
神經科健保申報完整資料
以下為神經科全科共用的健保申報參考資料,包含審查注意事項全文、核刪代碼、處置代碼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