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40.109 部分性癲癇
Localization-related epilepsy with simple partial seizures, not intractable
神經科 · Neurology
ICD-10 診斷碼
代碼
G40.109中文名稱
部分性癲癇
英文名稱
Localization-related epilepsy with simple partial seizures, not intractable
分類
癲癇
所屬專科
部分性癲癇核刪注意事項
健保署原文
神經科審查注意事項原文(健保署公告全文)
常見問題
如何區別部分性癲癇與心因性非癲癇發作 (PNES)?
部分性癲癇發作常有固定的發作模式,如局部肢體抽動或感覺異常,且常伴隨腦波異常放電。PNES 則發作型態多變,常在有旁觀者時發生,發作時意識狀態可能保留或有假性失神,腦波通常正常。診斷 PNES 需透過錄影腦波監測來確認。
申報 G40.109 部分性癲癇時,可搭配哪些神經學處置代碼?
診斷與追蹤部分性癲癇,常搭配腦波檢查 (20001C 睡眠或清醒腦波、20002C 睡眠及清醒腦波) 以確認癲癇樣放電。若需排除其他病因,亦可參考頸動脈超音波檢查 (20013C) 或其他影像學檢查(如 CT/MRI,但需經神經科專科醫師診察認為必要)。
病歷記錄哪些要素最能降低部分性癲癇的核刪風險?
支持申報合理性的病歷記錄要素包含:詳細的發作史(發作型態、頻率、持續時間、誘發因子、發作後狀態)、完整的神經學檢查結果、腦波或其他影像學檢查的報告與判讀、明確的診斷依據、藥物選擇的理由、劑量調整的考量、副作用評估、以及每次回診時的病情變化與治療反應。這些細節有助於支持診斷與治療的必要性,避免 0181A (病歷資料缺乏具體內容) 或 0114A (病歷內容雷同) 等核刪。
神經科健保申報完整資料
以下為神經科全科共用的健保申報參考資料,包含審查注意事項全文、核刪代碼、處置代碼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