癲癇
Epilepsy, unspecified, not intractable · 神經科(Neurology)
ICD-10: G40.909 神經科 癲癇
整理:OPDSTAR 團隊 最後更新:2026-04-15
ICD-10 診斷碼
癲癇核刪注意事項
OPDSTAR 整理 依據審查注意事項及臨床實務彙整,僅供參考
申報 G40.909(癲癇)時,常見注意事項:
- 癲癇 (G40.909) 申報腦波檢查 (20001C, 20002C) 時,病歷應詳實記錄癲癇發作型態、頻率、治療反應,以支持檢查必要性,避免因檢查頻率過高或結果正常率過高而遭核減 (參考 0010A, 0218A)。
- 癲癇為慢性疾病,長期抗癲癇藥物處方應定期評估療效與副作用,並於病歷中記錄藥物血中濃度監測結果或發作頻率變化,以支持持續用藥之必要性,避免因藥品使用不合理而遭核減 (參考 0004A, 0011A)。
- 申報 G40.909 癲癇時,病歷應明確記載發作前兆、發作型態、持續時間及發作後狀態,以區別非癲癇性發作 (如心因性非癲癇發作、暈厥、偏頭痛前兆等),避免治療與診斷不符 (參考 0004A)。
- 初診斷癲癇 (G40.909) 時,除腦波檢查外,若臨床懷疑有結構性病變,應於病歷中記錄施行腦部影像學檢查 (如 CT 或 MRI) 的理由,以排除次發性癲癇,避免因檢查浮濫而遭核減 (參考 0218A)。
癲癇 SOAP 病歷書寫參考
OPDSTAR 整理 範例情境,非實際病例
| S | 35歲男性,主訴近三個月出現兩次全身性抽搐發作,伴隨意識喪失,發作前無預兆,發作後感疲倦嗜睡。首次發作約5分鐘,第二次約3分鐘。無頭部外傷史,無家族史。 |
|---|---|
| O | 意識清醒,定向力佳。神經學檢查:顱神經、運動、感覺、反射功能皆正常。無腦膜刺激徵。心肺腹部檢查無特殊發現。腦波檢查 (20002C) 顯示雙側額葉間歇性慢波活動及尖波放電。 |
| A | 癲癇 (G40.909)。診斷依據為兩次以上無誘因之非熱性癲癇發作,且腦波檢查支持癲癇樣放電。目前尚未明確分類發作型態,故暫列未特定型。 |
| P | Rx: Levetiracetam 500 mg PO BID (每日兩次,每次500毫克),持續治療至少兩年。 衛教:避免熬夜、飲酒,按時服藥,告知家屬發作時處理方式。 回診:一個月後回診評估藥物耐受性及發作控制情況。若有嚴重副作用或發作頻率增加,應立即回診。 |
癲癇處方參考
OPDSTAR 整理 一般臨床實務參考,最終由醫師依專業判斷
- Levetiracetam:成人起始劑量通常為 500 mg PO BID,可依耐受性與療效逐步調整至最高 1500 mg PO BID。常見用於部分性發作及全身性強直陣攣性發作。
- Valproate (valproic acid):成人起始劑量通常為 250 mg PO BID 或 TID,可依血中濃度及療效調整,最高可達 60 mg/kg/day。適用於多種癲癇類型,但育齡婦女需評估風險。
- Lamotrigine:成人起始劑量為 25 mg PO QD,緩慢增量以減少皮疹風險,通常每兩週增量 25-50 mg,維持劑量約 100-400 mg/day 分兩次服用。適用於部分性發作及全身性發作。
常見問題
申報 G40.909 癲癇時,可搭配哪些處置代碼以支持診斷?
診斷癲癇時,腦波檢查 (20001C 腦波檢查 (睡眠或清醒) 或 20002C 腦波檢查 (睡眠及清醒)) 為重要輔助工具。若臨床懷疑有結構性病變,可考慮腦部影像學檢查,但需於病歷中記錄其必要性。
癲癇 (G40.909) 如何與心因性非癲癇發作 (PNES) 區別?
癲癇發作通常有固定模式、發作後意識混亂或嗜睡,且腦波檢查可能顯示癲癇樣放電。PNES 發作型態多變、發作時意識可能部分保留、發作後恢復迅速,且腦波通常正常。鑑別診斷常需結合詳細病史、目擊者描述及錄影腦波監測。
癲癇患者在何種情況下應考慮轉介至癲癇專科中心或進行進階檢查?
若患者經兩種以上適當劑量之抗癲癇藥物治療仍無法有效控制發作 (難治性癲癇),或懷疑有特殊癲癇症候群、需進行術前評估、或有嚴重藥物副作用時,可考慮轉介至癲癇專科中心進行更全面的評估,如長時間錄影腦波、腦部功能性影像檢查等。
神經科健保申報完整資料
以下為神經科全科共用的健保申報參考資料,包含審查注意事項全文、核刪代碼、處置代碼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