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40.A09

失神性癲癇

Absence epileptic syndrome, not intractable

神經科 · Neurology

ICD-10 · G40.A09 神經科 癲癇

ICD-10 診斷碼

代碼
G40.A09
中文名稱
失神性癲癇
英文名稱
Absence epileptic syndrome, not intractable
分類
癲癇

失神性癲癇核刪注意事項

健保署原文 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費用審查注意事項

神經科審查注意事項原文(健保署公告全文)

OPDSTAR 整理 會員可看

申報 G40.A09(失神性癲癇)時,病歷常見的記載重點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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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神性癲癇 SOAP 病歷書寫參考

OPDSTAR 整理 範例情境,非實際病例
S
患者母親主訴 7 歲男童近半年來常出現短暫發呆、凝視,呼喚無反應,每次約 5-10 秒,每天數次,無跌倒或肢體抽搐,發作後可立即恢復活動,影響上課專注力。
O
意識清醒,定向力佳。神經學檢查無局部神經學缺損。門診觀察期間,曾出現一次約 8 秒鐘的凝視、眼瞼輕微顫動,對環境刺激無反應,發作後立即恢復。腦波檢查 (20002C) 顯示典型 3 Hz 棘慢波複合波。

評估(A)與計畫(P)段登入後可看。

常見問題

失神性癲癇如何與最相似的鑑別診斷區別?

失神性癲癇與複雜性局部癲癇或注意力不集中症狀有時相似。失神性癲癇發作時間通常較短(數秒至數十秒),發作後立即恢復,且腦波檢查常有典型 3 Hz 棘慢波複合波。複雜性局部癲癇發作時間可能較長,發作後常有混淆期,腦波表現為局部異常。注意力不集中則無意識喪失或腦波異常。

病歷記錄哪些要素最能降低失神性癲癇的核刪風險?

針對失神性癲癇,病歷應詳細記錄發作的具體型態(如凝視、眼瞼顫動、輕微自動症)、持續時間、頻率、發作前後狀態。首次診斷或治療調整時,應記錄腦波檢查 (20001C 或 20002C) 結果及其與臨床症狀的關聯性。追蹤時,應記錄發作頻率變化、藥物副作用及治療反應,以支持持續治療的必要性,避免 0114A 核刪。

神經科健保申報完整資料

以下為神經科全科共用的健保申報參考資料,包含審查注意事項全文、核刪代碼、處置代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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