眩暈
Dizziness and giddiness · 神經科(Neurology)
ICD-10: R42 神經科 眩暈與平衡
整理:OPDSTAR 團隊 最後更新:2026-04-15
ICD-10 診斷碼
眩暈核刪注意事項
OPDSTAR 整理 依據審查注意事項及臨床實務彙整,僅供參考
申報 R42(眩暈)時,常見注意事項:
- 當申報眩暈 (R42) 時,病歷應詳述眩暈發作型態(旋轉性、非旋轉性)、持續時間、誘發因素、伴隨症狀(耳鳴、聽力下降、複視、肢體無力等)及神經學檢查結果,以支持R42為主要症狀而非特定疾病診斷,並排除其他更具體之ICD-10碼,避免違反0004A(治療與病情診斷不符)。
- 針對眩暈症狀持續或反覆發作的病人,每次回診病歷應記錄症狀變化、治療反應或進一步檢查計畫,以避免被認定為0005A(非必要之門診/連續就診)或0114A(病歷記載內容均同),並支持持續治療的必要性。
- 申報如20013C(頸動脈超音波)或20026B(穿顱都卜勒超音波檢查)等處置代碼時,病歷應明確記載眩暈是否伴隨缺血性腦血管疾病症狀(如腦中風、TIA)或屬於高危險群,以符合健保署審查注意事項中對這些檢查的適應症要求,避免0010A(採用之療法不符醫療常規)。
- 眩暈藥物處方時,應記錄藥物使用目的(如緩解急性眩暈、預防發作),並評估療效及副作用。長期使用眩暈緩解藥物,病歷應呈現症狀持續或反覆發作的證據,以支持用藥的必要性,避免0010A(採用之療法不符醫療常規)。
眩暈 SOAP 病歷書寫參考
OPDSTAR 整理 範例情境,非實際病例
| S | 65歲男性,主訴近三週反覆性眩暈,感覺天旋地轉,每次持續數秒至數分鐘,伴隨噁心感,無耳鳴、聽力下降、複視或肢體無力。首次發作於起床時,之後轉頭或改變姿勢時易誘發。影響日常活動,尤其行走時平衡感不佳。 |
|---|---|
| O | 生命徵象穩定。神經學檢查:意識清楚,顱神經功能正常。眼球運動:無自發性眼震,Dix-Hallpike test 誘發向地性、潛伏期短、持續時間短的眼震,伴隨眩暈感。平衡感:Romberg test 輕微不穩,步態稍寬。無其他局部神經學缺損。 |
| A | 眩暈 (R42),臨床表現符合良性陣發性姿勢性眩暈 (BPPV) 特徵,但因R42為主要症狀碼,故先以R42申報,並持續觀察。Dix-Hallpike test 陽性支持周邊性眩暈。 |
| P | 藥物:Cinnarizine 25mg po bid x 7 days (緩解急性症狀)。衛教:避免快速轉頭或改變姿勢,睡覺時頭部墊高。處置:執行 Epley maneuver (耳石復位術) 一次。回診:一週後回診評估症狀改善及是否需重複耳石復位術。 |
眩暈處方參考
OPDSTAR 整理 一般臨床實務參考,最終由醫師依專業判斷
- Cinnarizine:常用於緩解眩暈症狀,成人劑量 25mg 每日兩次至三次,急性期可使用 7-14 天。
- Betahistine:常用於改善內耳循環,成人劑量 8mg 每日三次,或 16mg 每日兩次,可持續使用數週至數月。
- Dimenhydrinate:適用於急性眩暈伴隨噁心嘔吐,成人劑量 50mg 每 4-6 小時一次,不宜長期使用。
常見問題
眩暈 (R42) 應如何與良性陣發性姿勢性眩暈 (BPPV) 或梅尼爾氏症 (Meniere's disease) 區別?
R42 是一個症狀碼,涵蓋所有眩暈。區別 BPPV 時,需注意眩暈是否由特定頭部姿勢改變誘發,且持續時間通常短暫 (數秒至一分鐘),無耳鳴或聽力喪失。梅尼爾氏症則典型表現為反覆性眩暈發作,伴隨耳鳴、聽力波動性下降及耳脹感,發作時間較長 (數十分鐘至數小時)。病歷應詳述這些特徵以支持鑑別診斷。
申報眩暈 (R42) 時,病歷應記錄哪些要素以降低核刪風險?
病歷應詳實記錄眩暈的發作型態(旋轉性或非旋轉性)、持續時間、誘發因素、伴隨症狀(如噁心、嘔吐、耳鳴、聽力變化、神經學症狀),以及詳細的神經學檢查結果(如眼震、平衡測試、Dix-Hallpike test)。此外,治療計畫應與病況相符,並記錄治療反應與衛教內容,以支持診斷與治療的必要性。
對於眩暈 (R42) 的病人,若初步治療後症狀未改善,應何時考慮轉介或進階檢查?
若病人經初步藥物治療或復位術(如適用於BPPV)後,眩暈症狀持續超過 2-4 週仍無明顯改善,或出現新的神經學症狀(如複視、肢體無力、步態不穩加劇),則應考慮轉介至神經內科或耳鼻喉科專科醫師進行更詳細的評估,並可能需安排進階檢查,如腦部影像學檢查 (CT/MRI)、聽力檢查、前庭功能檢查等,以排除中樞性或更複雜的周邊性眩暈原因。
神經科健保申報完整資料
以下為神經科全科共用的健保申報參考資料,包含審查注意事項全文、核刪代碼、處置代碼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