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29.70

胃炎

Gastritis

內科 · Internal Medicine

ICD-10 · K29.70 內科 消化系統

ICD-10 診斷碼

代碼
K29.70
中文名稱
胃炎
英文名稱
Gastritis
分類
消化系統

胃炎核刪注意事項

健保署原文 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費用審查注意事項

內科審查注意事項原文(健保署公告全文)

OPDSTAR 整理 會員可看

申報 K29.70(胃炎)時,病歷常見的記載重點整理。

整理內容僅供參考,實際以健保署公告為準。

登入後可看完整整理內容。

胃炎 SOAP 病歷書寫參考

OPDSTAR 整理 範例情境,非實際病例
S
患者主訴近三週反覆上腹部灼熱感,尤其飯後及夜間加劇,伴隨輕微噁心,無嘔吐、黑便或體重減輕。自服成藥無明顯改善。
O
腹部理學檢查:上腹部輕壓痛,無反跳痛或肌僵硬。腸音正常。皮膚及鞏膜無黃染。

評估(A)與計畫(P)段登入後可看。

常見問題

胃炎 (K29.70) 如何與消化性潰瘍 (K27.x) 或功能性消化不良 (K30) 區別?

胃炎的症狀通常是上腹部灼熱或疼痛,可能與進食相關,但較少有典型潰瘍的週期性疼痛或夜間痛醒。消化性潰瘍的疼痛通常較為局限且規律,可能因進食而緩解或加劇。功能性消化不良則是在排除器質性病變後,仍有慢性上腹部症狀。胃鏡檢查是區分這些疾病的黃金標準。

申報 K29.70 胃炎時,可搭配哪些常見的檢驗處置代碼?

胃炎申報時,若有相關臨床指徵,可搭配 08011C 全套血液檢查I(八項)評估是否有貧血(如因慢性出血),或 09005C 血液及體液葡萄糖-空腹 排除糖尿病相關胃輕癱。若懷疑幽門螺旋桿菌感染,可考慮自費檢測或於胃鏡檢查時切片。

胃炎治療多久未改善,需考慮轉介或進階檢查?

若經標準藥物治療 (如 PPI) 4-8 週後,胃炎症狀仍無明顯改善,或出現警示症狀 (如吞嚥困難、不明原因體重減輕、反覆嘔吐、黑便或貧血),則應考慮轉介至腸胃專科醫師進行胃鏡檢查,以排除消化性潰瘍、胃癌或其他器質性病變。

內科健保申報完整資料

以下為內科全科共用的健保申報參考資料,包含審查注意事項全文、核刪代碼、處置代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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