慢性C型肝炎

Chronic hepatitis C · 內科(Internal Medicine)

ICD-10: B18.2 內科 消化系統
整理:OPDSTAR 團隊 最後更新:2026-04-15

ICD-10 診斷碼

代碼
B18.2
中文名稱
慢性C型肝炎
英文名稱
Chronic hepatitis C
分類
消化系統

慢性C型肝炎核刪注意事項

OPDSTAR 整理 依據審查注意事項及臨床實務彙整,僅供參考

申報 B18.2(慢性C型肝炎)時,常見注意事項:

  • 慢性C型肝炎 (B18.2) 患者,肝臟超音波追蹤檢查頻率為每6個月一次,肝硬化患者為每三個月一次。申報 19001C (腹部超音波) 若超過 12 個月首次申報,需專案送審並檢附全年度病歷,否則第二次(含)以後以 19009C (腹部超音波追蹤) 申報,避免違反 0010A (採用之療法不符正規療程計畫) 或 0222A (治療內容與申報項目或其規定不符)。
  • 慢性C型肝炎 (B18.2) 申報時,病歷應明確記載 HCV RNA 陽性檢測結果及持續時間 (>6個月),或肝臟切片證實慢性肝炎,以支持診斷。若僅憑肝功能異常而無 HCV 感染證據,可能被核刪為 0004A (治療與病情診斷不符)。
  • 申報直接作用抗病毒藥物 (DAA) 治療慢性C型肝炎時,病歷應詳實記錄患者基因型、肝纖維化程度 (如FIB-4、APRI或肝臟彈性超音波結果)、過去治療史及共病症,以證明藥物選擇符合健保給付規範,避免違反 0010A 或 0181A (病歷資料缺乏具體內容)。
  • 慢性C型肝炎治療期間及治療後,應定期監測肝功能 (AST, ALT)、腎功能 (Cr)、血球計數 (CBC) 及 HCV RNA 病毒量,並記錄於病歷,以評估治療反應與副作用,支持後續處方及檢查的必要性,避免 0005A (非必要之門診/連續就診) 或 0114A (病歷資料每次記載內容均同)。

慢性C型肝炎 SOAP 病歷書寫參考

OPDSTAR 整理 範例情境,非實際病例
S45歲男性,過去六個月持續感到疲倦,右上腹偶有悶痛。無飲酒習慣,家族史有肝病。
O鞏膜輕微黃染,肝臟觸診肋骨下緣2公分,質地稍硬,無壓痛。無腹水或蜘蛛痣。血液檢驗報告顯示 ALT 85 U/L (正常值 <40 U/L), AST 70 U/L (正常值 <40 U/L), HCV Ab 陽性, HCV RNA 定量 5x10^5 IU/mL。腹部超音波顯示肝臟表面不規則,肝實質回音增強,脾臟輕微腫大 (13公分)。
A慢性C型肝炎 (B18.2)。診斷依據:HCV Ab 陽性、HCV RNA 持續陽性超過六個月、肝功能持續異常、腹部超音波顯示慢性肝病變徵象。
P評估直接作用抗病毒藥物 (DAA) 治療資格。若符合,考慮處方 Sofosbuvir 400mg/Velpatasvir 100mg 每日一次,療程 12 週。衛教:避免飲酒,均衡飲食,定期回診追蹤肝功能及病毒量。安排一個月後回診追蹤肝功能 (AST, ALT) 及腎功能 (Cr),並評估治療副作用。

慢性C型肝炎處方參考

OPDSTAR 整理 一般臨床實務參考,最終由醫師依專業判斷
  • 慢性C型肝炎治療主要使用直接作用抗病毒藥物 (DAA)。例如,Sofosbuvir 400mg/Velpatasvir 100mg 複方錠,每日口服一次,典型療程為 12 週。
  • 另一常見選擇為 Glecaprevir 300mg/Pibrentasvir 120mg 複方錠,每日口服一次,典型療程為 8 週 (針對無肝硬化且未曾治療的基因型 1-6 患者)。
  • 治療前需確認 HCV 基因型、肝纖維化程度及腎功能,以選擇適合的 DAA 組合與療程長度。治療期間應監測肝腎功能及血球計數。

常見問題

慢性C型肝炎與其他慢性肝炎 (如慢性B型肝炎) 如何在診斷上區別?

慢性C型肝炎的診斷依據為血清學檢測 HCV 抗體陽性且 HCV RNA 持續陽性超過六個月。慢性B型肝炎則以 HBsAg 持續陽性超過六個月為診斷依據。兩者在病毒學標記上存在根本差異,臨床表現雖有相似之處,但病因學檢測可明確區分。

申報慢性C型肝炎治療時,病歷記錄哪些要素最能降低核刪風險?

病歷應詳實記錄 HCV 抗體及 HCV RNA 檢測結果、病毒基因型、肝纖維化評估報告 (如 FIB-4、APRI 或肝臟彈性超音波結果)、肝功能 (AST, ALT)、腎功能 (Cr) 及血球計數 (CBC) 的數值。此外,需記錄患者過去治療史、共病症、治療藥物學名、劑量、療程長度及治療期間的副作用與病毒量追蹤結果,以證明治療的必要性與符合健保給付規範。

慢性C型肝炎患者接受 DAA 治療後,若病毒量持續未達清除標準,何時需考慮轉介或進階檢查?

DAA 治療結束 12 週後,若 HCV RNA 仍可測得 (未達持續病毒學反應 SVR12),則視為治療失敗。此時應考慮轉介至醫學中心或肝膽專科醫師評估,可能需進行病毒基因型抗藥性檢測,並考慮使用不同作用機轉的 DAA 藥物組合或延長療程。

內科健保申報完整資料

以下為內科全科共用的健保申報參考資料,包含審查注意事項全文、核刪代碼、處置代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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