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D-10 診斷碼
肝腫瘤核刪注意事項
健保署原文
腸胃科審查注意事項原文(健保署公告全文)
常見問題
肝細胞癌與肝臟良性腫瘤或轉移性肝癌在診斷上有何主要區別?
肝細胞癌 (C22.0) 主要區別在於其常發生於慢性肝炎或肝硬化背景,影像學上具典型動脈期顯影、門脈期廓清的特徵,且血清甲型胎兒蛋白 (AFP) 常顯著升高。肝臟良性腫瘤 (如血管瘤) 影像學特徵不同,AFP通常正常。轉移性肝癌則需有其他器官的原發腫瘤病史,影像學表現亦異,且AFP通常正常。
申報肝細胞癌 (C22.0) 時,門診可搭配哪些常見的處置代碼?
門診申報肝細胞癌 (C22.0) 時,可搭配腹部超音波 (19001C) 或追蹤性腹部超音波 (19009C) 進行影像學評估。血液檢查方面,可申報全套血液檢查I (08011C)、血清麩胺酸苯醋酸轉氨基脢 (09025C) 及血清麩胺酸丙酮酸轉氨基脢 (09026C) 以監測肝功能。若有特殊治療需求,經評估後可參考超音波導引下肝內藥物注入治療 (19008B) 等。
肝細胞癌患者的病歷記錄中,哪些要素最能有效降低健保核刪風險?
降低肝細胞癌核刪風險的病歷記錄要素包含:明確的診斷依據 (如影像學報告、病理報告、AFP數值),詳細記載腫瘤大小、位置、數量、血管侵犯狀況及肝功能Child-Pugh分級。治療計畫應與腫瘤分期及患者狀況相符,並記錄每次門診的病情變化、治療反應、副作用監測。對於長期追蹤的患者,應具體記錄每次追蹤的影像學或檢驗結果變化,避免 0114A (病歷資料每次記載內容均同) 的核刪。
腸胃科健保申報完整資料
以下為腸胃科全科共用的健保申報參考資料,包含審查注意事項全文、核刪代碼、處置代碼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