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D-10 診斷碼
肝血管瘤核刪注意事項
健保署原文
腸胃科審查注意事項原文(健保署公告全文)
常見問題
此疾病如何與最相似的鑑別診斷區別?
肝血管瘤 (D18.03) 與肝細胞癌 (C22.0) 或肝腺瘤 (D13.4) 的主要區別在於影像學特徵。肝血管瘤在動態增強掃描 (如 CT/MRI) 上,典型表現為周邊結節狀增強,隨時間向中心填充。肝細胞癌通常表現為動脈期快速增強,門脈期快速廓清。肝腺瘤則常與口服避孕藥使用史相關,影像學表現多樣。最終診斷有時需仰賴切片病理報告,但多數肝血管瘤可由典型影像學特徵診斷。
申報此 ICD-10 時可搭配哪些處置代碼?
申報 D18.03 時,常搭配腹部超音波 (19001C) 作為初步診斷或追蹤檢查 (19009C)。若有肝功能異常的鑑別診斷需求,可搭配血清麩胺酸苯醋酸轉氨基脢 (09025C) 及血清麩胺酸丙酮酸轉氨基脢 (09026C)。若病患出現相關症狀,可依症狀申報對應的檢查或藥物,但需有明確的病歷記載支持其必要性。
病歷記錄哪些要素最能支持申報合理性?
針對肝血管瘤 (D18.03),病歷應詳實記錄病患的症狀描述 (若有)、理學檢查結果、影像學檢查報告 (包含病灶大小、位置、特徵描述),以及追蹤計畫或治療決策的理由。對於無症狀的病患,應明確記載「無症狀,定期追蹤」的決策,並說明追蹤頻率的依據。若有藥物處方,需說明其與症狀的關聯性。清晰的病程記錄與鑑別診斷的考量,能有效降低 0181A (病歷資料缺乏具體內容) 或 0004A (治療與病情診斷不符) 的核刪風險。
腸胃科健保申報完整資料
以下為腸胃科全科共用的健保申報參考資料,包含審查注意事項全文、核刪代碼、處置代碼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