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D-10 診斷碼
功能性消化不良核刪注意事項
健保署原文
腸胃科審查注意事項原文(健保署公告全文)
常見問題
功能性消化不良如何與胃食道逆流或消化性潰瘍區別?
功能性消化不良 (K30) 的診斷需排除器質性疾病。胃食道逆流 (GERD) 主要症狀為胃酸逆流、胸口灼熱,而消化性潰瘍 (PUD) 則常有週期性上腹痛,且疼痛與進食相關。功能性消化不良的症狀則較為廣泛,包含餐後飽脹、早飽感、上腹痛或灼熱感,且經內視鏡檢查無明顯病灶。診斷K30前,應考慮執行上消化道內視鏡檢查以排除GERD或PUD。
功能性消化不良治療多久未改善,應考慮進一步檢查或轉介?
若經標準藥物治療 (如促胃腸蠕動劑、氫離子幫浦抑制劑) 4-8 週後,症狀仍無顯著改善,或出現警示症狀 (如體重減輕、吞嚥困難、持續嘔吐、消化道出血、貧血),應考慮進一步檢查,例如胃鏡追蹤、腹部超音波 (19001C) 排除膽道或胰臟問題,或轉介至次專科評估。
申報功能性消化不良 (K30) 時,可搭配哪些常見處置代碼?
申報K30時,若有需要排除器質性病變,可搭配幽門桿菌檢驗 (13018C);若有進行影像學檢查以排除其他腹部疾病,可搭配腹部超音波 (19001C)。若患者曾接受上消化道內視鏡檢查且結果正常,則該內視鏡處置代碼 (例如 47043C 或 47083C) 應在排除器質性疾病時申報,而非直接與K30同時申報。
腸胃科健保申報完整資料
以下為腸胃科全科共用的健保申報參考資料,包含審查注意事項全文、核刪代碼、處置代碼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