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性腹瀉
Functional diarrhea · 腸胃科(Gastroenterology)
ICD-10: K59.1 腸胃科 腸道功能性疾病
整理:OPDSTAR 團隊 最後更新:2026-04-15
ICD-10 診斷碼
功能性腹瀉核刪注意事項
OPDSTAR 整理 依據審查注意事項及臨床實務彙整,僅供參考
申報 K59.1(功能性腹瀉)時,常見注意事項:
- 功能性腹瀉 (K59.1) 申報時,病歷應明確記載已排除感染性腸炎、發炎性腸道疾病、乳糖不耐症、藥物引起腹瀉等器質性病因,以支持診斷的合理性,避免違反 0004A 治療與病情診斷不符。
- 功能性腹瀉 (K59.1) 屬於慢性功能性腸道疾病,若連續就診,病歷應詳實記錄每次症狀變化、治療反應及衛教內容,避免病歷記載內容雷同,導致違反 0114A 或 0005A。
- 申報 K59.1 前,若有進行初步鑑別診斷檢查,例如 08011C 全套血液檢查I、糞便常規及潛血檢查、甲狀腺功能檢查,病歷應記錄檢查結果與排除器質性疾病的判斷,以強化診斷依據。
- 功能性腹瀉 (K59.1) 處方止瀉劑或腸道蠕動調節劑時,病歷應記錄腹瀉頻率、糞便型態 (如 Bristol stool scale) 及對日常生活的影響程度,以支持用藥必要性,避免違反 0010A 不符醫療常規。
功能性腹瀉 SOAP 病歷書寫參考
OPDSTAR 整理 範例情境,非實際病例
| S | 王先生,45歲,近三個月來幾乎每天排便 3-4 次,糞便多為稀軟或水樣,無腹痛、血便或體重減輕。症狀常在早餐後或壓力大時加劇,影響工作與社交。曾自行服用止瀉藥效果不佳。 |
|---|---|
| O | 意識清楚,精神可。腹部平軟,無壓痛,無反彈痛,腸音正常,無腹部腫塊。CBC、LFTs、Stool routine & occult blood 均正常。腹部超音波 (19001C) 無異常發現。 |
| A | 功能性腹瀉 (K59.1)。診斷依據為患者符合 Rome IV 診斷標準:過去六個月內有症狀,近三個月內每週至少一天有稀軟或水樣便,且無腹痛,並已排除器質性疾病 (如感染、發炎性腸道疾病、乳糖不耐症及藥物引起腹瀉) 的可能。 |
| P | 藥物:Loperamide 2 mg p.o. q.d. prn (腹瀉時服用,每日最多 8 mg),或益生菌 (如 Lactobacillus rhamnosus GG) q.d.,持續 2 週。衛教:飲食調整 (避免高脂、辛辣食物,減少咖啡因攝取),壓力管理,記錄排便日記。回診:2 週後回診評估症狀改善情形及藥物反應。 |
功能性腹瀉處方參考
OPDSTAR 整理 一般臨床實務參考,最終由醫師依專業判斷
- Loperamide:起始劑量 2 mg,腹瀉後服用,每日最大劑量 8 mg。用於症狀性緩解,不建議長期連續使用。
- 益生菌:如 Lactobacillus rhamnosus GG 或 Bifidobacterium bifidum,每日一次,持續 2-4 週,可幫助調節腸道菌叢,改善腹瀉症狀。
- Psyllium (洋車前子纖維):每日 5-10 克,分 1-2 次服用,需搭配足量水分。可幫助調節糞便體積與稠度,改善腹瀉或便秘交替的症狀,持續 4 週評估效果。
常見問題
功能性腹瀉 (K59.1) 與腹瀉型腸躁症 (IBS-D, K58.1) 的主要區別為何?
功能性腹瀉 (K59.1) 的診斷標準為反覆出現稀軟或水樣便,且無腹痛。腹瀉型腸躁症 (K58.1) 則以腹痛為主要症狀,且腹痛常與排便相關,並伴隨排便頻率或糞便型態的改變。兩者皆需排除器質性病因。
申報功能性腹瀉 (K59.1) 時,可參考哪些檢查項目來排除器質性病因?
為排除器質性病因,可參考進行 08011C 全套血液檢查I、糞便常規及潛血檢查、甲狀腺功能檢查、乳糖耐受性測試。若有警示症狀 (如體重減輕、夜間腹瀉、血便、貧血、家族史),則可能需進一步考慮 19001C 腹部超音波、大腸鏡檢查等,以確保診斷的準確性。
功能性腹瀉患者在何種情況下應考慮轉介或進階檢查?
若患者出現警示症狀,如不明原因體重減輕、夜間腹瀉、持續性嚴重腹痛、血便、貧血、發燒、或有大腸癌家族史,應立即考慮轉介至次專科醫師進行進階檢查,例如內視鏡檢查,以排除潛在的嚴重器質性疾病。
腸胃科健保申報完整資料
以下為腸胃科全科共用的健保申報參考資料,包含審查注意事項全文、核刪代碼、處置代碼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