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94.5

肝功能異常

Abnormal results of liver function studies

腸胃科 · Gastroenterology

ICD-10 · R94.5 腸胃科 肝臟疾病

ICD-10 診斷碼

代碼
R94.5
中文名稱
肝功能異常
英文名稱
Abnormal results of liver function studies
分類
肝臟疾病

肝功能異常核刪注意事項

健保署原文 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費用審查注意事項

腸胃科審查注意事項原文(健保署公告全文)

OPDSTAR 整理 會員可看

申報 R94.5(肝功能異常)時,病歷常見的記載重點整理。

整理內容僅供參考,實際以健保署公告為準。

登入後可看完整整理內容。

肝功能異常 SOAP 病歷書寫參考

OPDSTAR 整理 範例情境,非實際病例
S
患者自述近一個月來感到疲倦、食慾不振,偶有右上腹悶脹感,無黃疸、茶色尿或灰白便。過去無肝病史,無飲酒習慣,近期無服用新藥。
O
生命徵象穩定。鞏膜無黃染,皮膚無蜘蛛痣。腹部觸診右上腹輕微壓痛,無反彈痛,肝臟邊緣未觸及腫大。實驗室檢查報告顯示 AST 85 U/L (正常值 <40 U/L), ALT 120 U/L (正常值 <40 U/L), ALP 90 U/L (正常值 <120 U/L), Bilirubin Total 0.8 mg/dL (正常值 <1.2 mg/dL)。

評估(A)與計畫(P)段登入後可看。

常見問題

申報 R94.5 肝功能異常時,通常可搭配哪些處置代碼進行診斷評估?

申報 R94.5 時,常搭配的診斷性處置代碼包括 09025C 血清麩胺酸苯醋酸轉氨基脢 (AST) 和 09026C 血清麩胺酸丙酮酸轉氨基脢 (ALT) 以評估肝細胞損傷程度。若需進一步評估肝臟結構,可申報 19001C 腹部超音波。此外,依據臨床判斷,亦可加做病毒性肝炎篩檢 (如 HBsAg, Anti-HCV) 或其他相關血清學檢查。

肝功能異常的患者,若經門診治療多久未見改善,應考慮轉介或進階檢查?

肝功能異常患者若經初步治療(如停用可疑藥物、改善生活習慣、使用肝臟保護劑)2-4 週後,肝功能指數仍持續升高、無明顯改善,或出現黃疸、腹水等惡化症狀,應考慮轉介至肝膽腸胃專科醫師進行更全面的評估,如肝臟切片檢查或影像學檢查(如電腦斷層、核磁共振)以釐清病因。

針對肝功能異常的病歷記錄,哪些要素最能有效降低健保核刪風險?

支持申報合理性的關鍵在於病歷記錄的完整性與邏輯性。應具體記錄肝功能異常的數值、患者的相關症狀、過去病史、用藥史、飲酒習慣等。每次回診需記錄肝功能指數的變化、患者症狀的改善或惡化,以及據此調整治療計畫的理由。對於重複的檢驗或處方,應明確記載其必要性與目的,例如追蹤治療反應或監測疾病進展,以避免觸及 0114A 或 0181A 等核刪代碼。

腸胃科健保申報完整資料

以下為腸胃科全科共用的健保申報參考資料,包含審查注意事項全文、核刪代碼、處置代碼等:

用 OPDSTAR 自動檢查核刪風險

輸入「肝功能異常」,系統自動帶入 R94.5 並比對核刪規則,即時提醒高風險項目。

免費試用 OPDST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