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癬
Tinea pedis · 家醫科(Family Medicine)
ICD-10: B35.3 家醫科 皮膚問題
整理:OPDSTAR 團隊 最後更新:2026-04-15
ICD-10 診斷碼
足癬核刪注意事項
OPDSTAR 整理 依據審查注意事項及臨床實務彙整,僅供參考
申報 B35.3(足癬)時,常見注意事項:
- 足癬 (B35.3) 申報時,病歷應詳實記錄足部病灶的具體形態(如脫屑、水泡、糜爛、趾間浸漬、角化過度)及分佈位置,以支持診斷並區別濕疹或接觸性皮膚炎,避免違反 0004A 治療與病情診斷不符。
- 足癬治療期間若需連續就診,病歷應記錄治療反應與病灶變化,例如病灶範圍縮小、搔癢減輕等,以證明治療必要性,避免違反 0005A 非必要之門診/連續就診 或 0114A 病歷資料每次記載內容均同。
- 若足癬合併嚴重發炎或次級細菌感染,需短期使用局部類固醇或抗生素,病歷應明確記載合併症狀及使用理由,並說明預計療程長度,以避免違反 0010A 採用之療法不符醫療常規。
- 對於頑固性或廣泛性足癬,若局部治療效果不佳,病歷可記錄考慮口服抗黴菌藥物或轉介皮膚科的評估過程,以支持後續治療決策。
足癬 SOAP 病歷書寫參考
OPDSTAR 整理 範例情境,非實際病例
| S | 患者自述右腳趾縫及腳底搔癢、脫皮已約2個月,尤其洗澡後更癢,曾自行擦藥膏無效。 |
|---|---|
| O | 右腳第三、四趾間可見白色浸漬糜爛,伴有脫屑;右腳掌弓處有環狀紅斑及細碎脫屑,邊緣略隆起。無明顯水泡或膿皰。甲面無異常。 |
| A | 足癬 (B35.3)。診斷依據:右腳趾間浸漬糜爛、脫屑,腳掌弓環狀紅斑及脫屑,符合典型黴菌感染表現。 |
| P | Rx: Terbinafine cream 1%,每日兩次,塗抹患部及周圍皮膚,持續使用至少4週。 衛教:保持足部乾燥,穿著透氣鞋襪,襪子每日更換,避免與他人共用鞋襪。 回診:若4週後症狀無改善或惡化,請回診評估。 |
足癬處方參考
OPDSTAR 整理 一般臨床實務參考,最終由醫師依專業判斷
- 局部抗黴菌藥膏:可參考 Clotrimazole cream 1% 或 Terbinafine cream 1%,每日塗抹患部兩次,持續使用至少 2-4 週,即使症狀改善後也應繼續使用以徹底清除黴菌。
- 若足部有明顯濕潤或浸漬,可考慮先使用含 Miconazole nitrate powder 2% 的足粉,保持患部乾燥,再搭配藥膏治療。
常見問題
足癬如何與常見的足部濕疹或接觸性皮膚炎區別?
足癬常表現為趾間浸漬糜爛、脫屑、搔癢,或足底、足緣的環狀紅斑、水泡、角化過度。濕疹通常邊界不清,病灶多樣性,可能與過敏原接觸史有關。足癬病灶常單側或不對稱,濕疹則常雙側對稱。若診斷不明確,可考慮刮屑顯微鏡檢查(KOH test)輔助鑑別。
申報足癬 (B35.3) 時,病歷記錄哪些要素最能降低核刪風險?
病歷應具體描述足部病灶的形態(如脫屑、水泡、浸漬、角化)、分佈位置(如趾間、足底、足緣),並記錄發病時間、搔癢程度、是否有異味等主訴。理學檢查應明確記載陽性發現,並說明診斷依據。治療計畫應包含藥物學名、劑量、療程長度及衛教內容,並記錄患者對治療的反應。
足癬局部治療多久未見改善時,應考慮轉介或進階檢查?
局部抗黴菌藥膏持續使用 4-6 週後,若症狀仍無明顯改善或惡化,可考慮轉介皮膚科醫師評估。此時可能需進行黴菌培養確認病原體,或考慮口服抗黴菌藥物治療,以排除其他皮膚疾病或藥物抗性問題。
家醫科健保申報完整資料
以下為家醫科全科共用的健保申報參考資料,包含審查注意事項全文、核刪代碼、處置代碼等: